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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有硬约束

www.fjnet.cn 2011-11-15 16:53  徐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中国社科院发布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蓝皮书指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整体水平低下,国企百强的社会责任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半国企没有推动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责任披露十分缺乏。

企业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之外,应当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包括企业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环境资源保护、社会福利慈善等方面的责任。而承担社会责任,也早已被证明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企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市场化进程中,有些企业却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意识、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不可能健康、永续发展,企业只有让财富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才能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对于这一点,相信绝大多数企业不会否认。但为何仍有一些企业忽视甚至拒绝履行社会责任?在笔者看来,这是由于缺乏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硬约束。其实,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一种道德义务,更是一种法律义务。对于这种法律义务,不仅要有具体内容和履行方面的硬性要求,还必须对拒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否定性的评价和相应的处罚。换言之,就是要让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对企业的硬约束,而不是软要求。唯有如此,企业才会更好地担当责任,公众才能从中受益。(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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