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最牛大酒店"是"最牛村官"加"官治"的"混合结构"

www.fjnet.cn 2012-01-20 13:15  廖盛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法制今报1月19日报道,在石狮市祥芝镇宝狮路,一幢大楼拔地而起,富丽堂皇的英皇大酒店因此诞生。这个被人称为“最牛大酒店”的建筑距离镇政府不过区区数百米,它之所以能成功建起来,是因为有数份据称是政府部门颁发的“出生证”。尽管这些证件是伪造的,但却离奇地被一路绿灯放行。

这酒店确实是够“牛”的。“气势恢宏地矗立在热闹的宝狮路上”,“占地2000余平方米”,“通体玻璃幕墙”,这些都说明,英皇大酒店很“牛”。更“牛”的还在于建造过程,尽管遭到村老人会的强烈反对,并且政府有关部门也曾出面制止,但这个酒店的建设还是在向前推进,而且,在2010年5月17日到5月19日,这个房子的审批还创造了一个奇迹,从提出申请到获得批准仅仅三天,建房申请“神奇”而又迅速地通过了“村委会———下点干部———村镇建设办———镇政府”四级审核。酒店能在距离镇政府只有数百米的地方大摇大摆地建成,这也可以说明它很“牛”。

这个很牛的建筑能够成功建成,离不开大堡村村委会主任刘以直和前任村党支部书记刘雄伟的“功劳”。这块地原本是用来建菜市场的,指望着收取市场管理费作为村里老人们的活动经费,而“二刘”轻易地就将其用来建酒店了。为建酒店,他们不惜变造文书,伪造公章,直至最终达成目的。从改变土地用途到建成酒店的这个过程来看,“二刘”堪称“二牛”,“最牛大酒店”“通体”充满了这两位“最牛村官”的“牛”因子。

“最牛村官”不是轻易就能炼成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就是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干部都不是“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对于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可见,按照法律的规定,“二刘”既不是“官”,也“牛”不起来,他们能成为“最牛村官”,只能说明法治没有落实,当地推行的是“官治”。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基层政府并没有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当回事,他们把村委会看作自己的“腿”,向村委会派发各种任务,通过这些任务就把村干部与乡镇政府绑在一起,使村委会行政化,这就把民主自治变成了等级森严的“官治”。英皇大酒店的问题表面看是“二刘”的问题,其实也是当地镇政府的问题。这个建筑停停建建历时9年,而且就在镇政府的眼皮底下,其中的种种问题镇政府其实都很清楚,三天完成四级审核的“奇迹”甚至可以说就是镇政府创造的,这个酒店最终建成,说明镇政府根本没有依法办事,实行的不是法治,而是“官治”。

正是“最牛村官”和“官治”的结合才造就了英皇大酒店,这个“最牛大酒店”属于“最牛村官”和“官治”的“混合结构”。要解决英皇大酒店的问题,既要依法追究“最牛村官”的责任,也不能放过“官治”。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