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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提倡见义“智”为

www.fjnet.cn 2012-02-08 11:19  徐云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6岁少女向欣园跳入南明河中救起11岁男孩弦弦后(晚报曾报道),连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当中,大部分市民对她见义勇为的行为表达了钦佩之情。同时,也有人认为,见义勇为更需有勇有谋。(据2012年2月7日《贵阳晚报》)

这次,平时只能游20米的16岁少女向欣园跳入剌骨的南明河中,用15分钟时间奋力游了50米,救起11岁落水男孩弦弦,她的事迹确实感人至深,无愧于“贵阳最美女孩”。笔者注意到,对向欣园跳河救起落水男童的壮举,社会学家和一些教师认为,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其本身就属于社会保护的对象,在碰见此类情形时,应采取“智救”的方式。言下之意,就是不要过于提倡和鼓励向欣园的行为。

其实,这种善意的提醒与呼吁,非常难能可贵。人们关于“见义勇为要有勇有谋”的热议,既表达大家对其生命安全的关切,也反映出公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科学认知与推崇,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有利于促进见义勇为的群众化发展。

其实,面对复杂的革命和建设形势,重视行为人合法利益的有效保护,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并以此激励人们的积极参与热情。早在领导革命根据地人民进行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曾直截了当地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纲领,“打土豪”的目的,是给穷人“分田地”,因而激发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中国革命由此走上了逐步复兴的道路;革命战争时期,“消灭敌人,保存自己”一直是作战行动的核心原则,被各级指战员所恪守。正是由于“消灭敌人”不是唯一追求,“保存自己”才是最终目的,才使人民军队从小到大,从弱变强,并最终夺取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党更是把个人利益上升到国家的层面上来看待,叫响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口号,为了“保家卫国”,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共同把侵略者打到谈判桌上,签订了停战协议,也使得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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