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约谈制度由“柔”变“刚”
www.fjnet.cn 2012-02-21 09:39 徐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国土资源部对重庆、上海等9个省(区、市)的一些严重违法的地级市以及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而早在去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就公开了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全国有73个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被处以党政纪处分,但无一人被撤职,被指“力度过小”。 据了解,包括这次约谈,国土资源部已连续五年集体约谈了违法违规用地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约谈指的是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请谈话、沟通信息、学习政策、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这样理解,约谈是问责前的一种警告或打招呼。从这个意义看,约谈带有柔性的性质。 面对约谈,约谈者、被约谈者、公众有着不同的评价。就约谈者而言,认为这种做法简单而有效,可以起到未雨绸缪和警戒提醒的作用;就被约谈者而言,上级的约谈多少带有批评训诫的成分,相当于一种内部“处分”,多数受约者大都脸上无光,也会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从这两个方面来看,约谈的确对推进工作整改有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就不少公众而言,对约谈的态度是从新鲜到期待再到失望,原因就在于这样的内部处理仿佛是割发代首,对约谈后仍我行我素或整改不到位的官员,处理偏轻,因而缺乏足够的威慑力。从去年国土资源部公开的土地违法问责结果看,全国73个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被处以党政纪处分,但却无一人被撤职。而这些被处分者,在此之前多数被约谈过。公众不是不能容忍官员犯错误,但不能容忍官员在约谈后依然犯相同或相似的错误。如果是这样的话,约谈的作用也就大打折扣了。 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约谈制度的作用,关键的是将其由“柔”变“刚”。从现实来看,约谈制度不缺权威性——它本身就由上级机关组织实施,缺的是公开透明。上级约谈下级,怎么谈、谈什么,下级如何表态、怎样改正,等等,公众对此所知的信息很少。如果将上述信息以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百姓的监督,或者请新闻媒体全程介入,适时曝光,那么,不论对上级还是下级都是一个刚性的约束。上级履行职责有没有到位、约谈是否一针见血,下级认识错误态度如何、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公众都一目了然,监督起来也就有的放矢。在这种情况下,下级机关既不敢无视上级的权威,也不敢公然违背自己向公众的承诺,“谈”与“改”两张皮的现象就能有效克服,约谈制度才能真正发挥预防在前、约束在前的作用。(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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