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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奖金背后的体制之困

www.fjnet.cn 2012-03-02 10:20  木须虫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教练汪成荣的两名运动员在残奥会上获得3金1银。2011年中残联奖汪成荣149.91万元。得知消息后,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体工一大队多次要求汪把奖金上交组织,汪不同意。而后,单位给予汪成荣停职处理。

奖金是奖给教练员,还是奖给体工大队,其实并不复杂。首先,汪成荣训练运动员并参加残奥会,且所训练运动员也并非青海体工一大队所选拔;其次,奖金性质也相当清楚,即对当年残奥会比赛有成绩的教练个人奖励,中残联将资金打到汪个人账户上,并非偶然。

并不复杂的权属问题,却引发集体与个体的纠纷,看似可笑,却饱含着深层次问题。事实上,教练与运动员之间、运动队与运动员之间就奖金的纠纷,在体坛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这些问题的产生,乍一看是内部缺少清晰的利益分配制度和监管机制,出了成绩前大家都是“君子”,出了成绩后却都成了“小人”。

问题是,利益分配制度好建立,但内部利益关系却难调节。首先,体育出成绩并非只是运动员、教练员共有的功劳,终究是体育资源配置的最终结果。运动员训练与成长相关的物质、智力等方面的“投资”,都是集体“投入”。而教练员带队伍的成绩及个人成长,靠的也是“集体”支撑。

其次,在体育商业化、市场化,甚至职业化的大趋势下,成绩蕴含的利益被显现出来,与成绩相关的奖励、比赛奖金、赞助,甚至广告代言,使得运动员作用显性化,从而出现了运动员、教练、运动队梯级的格局。利益分配与投入倒挂的矛盾,使得奖金纠纷、大牌现象、选材贿赂等乱象得以产生。

百万奖金背后其实是体制之困。青海体工一大队一直强调汪成荣是体工一大队的人,残奥会获得好成绩,就好比自己的品牌贴到别人的产品上,卖了好价钱那样,资源还是自己提供的。尽管有强词夺理之嫌,却不乏追溯“集体资产”收益的初衷。

体育商业化、市场化和职业化是挡不住的趋势,这必然要求体育资源逐步从国有一家独大的框架内走出来,推动基础设施、训练培训的市场化,用市场化无形之手来调节资源配置与利益分配的格局。惟其如此,此类“所奖”与“所属”之间的纠纷,才能不治自愈。

  •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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