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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禁茅台”尚可“更禁一步”

www.fjnet.cn 2012-03-07 10:22  郑  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有政协委员针对公款消费茅台酒的现象发出“冲冠一怒”,提出《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要求立法禁止或者限制政府机关、国企公款采购茅台酒。(3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

“茅台”作为公款消费奢侈品的代表,去年以来价格一路疯涨,刺激着公众的眼球,刺痛了人们诟病已久的敏感神经。新近曝出的消息,再次引发网络热议。报道称,贵阳市下属一个区政府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该区政府办一年的接待大约最少需要100箱以上的茅台,每箱12瓶,一年消耗大约是1200瓶以上。如果算上党委、人大和政协四大班子中其他三家单位,消费总量还应高于这个数字。评论者义愤填膺,大有“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态。

禁止公款消费茅台的提案契合了当下的广泛民意,从立法的角度提出对策,这应当是极其明智的选择。此前,我们已经有关于“公款吃喝入罪”的讨论,的确,如果没有法规之类的刚性约束及惩戒手段,“公款吃喝”之类的问题很难从根本上破除乱象。但是,现实中的公款非正常消费远远不止“茅台”。倘若只禁茅台,一方面在法理上说不过去,另一方面也直接造成了明显的制度性漏洞,极易造成公款非正常消费的此消彼长,从而削弱了建章立法的严肃性与威慑力。

“茅台”仍只是冰山一角,跳出“茅台”看“茅台”,实质就是公款消费的问题。笔者以为,对于公款消费我们有必要判明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比如,“公务接待能否抽烟喝酒”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我们的制度不能够给出明晰的答案,公款吃喝的问题仍将游离于法纪之外。公务接待完全可以考虑废除烟酒开支,而不仅仅是茅台之类的奢侈品开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公务接待”不是礼尚往来,公务接待“禁烟”、“禁酒”,符合国际惯例,顺应民众呼声。

笔者以为,公务接待最需要最严格且最容易执行的标准,比如,严禁烟酒消费公款报账,统一废除公务接待中的烟酒开支。仅此一项,就可能大幅降低公务接待开支。事实是,无论是从公务开支的总体情况看,还是从茅台酒价节节攀高的情况看,公务接待中烟酒消费占据的比重都是不可估量的。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公务接待中的“请客吃饭”尤其需要革命。当然,需要革掉的不只是“茅台”的命。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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