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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务税”建言难能可贵

www.fjnet.cn 2012-03-09 17:11  宋志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新民晚报》上读到全国政协常委郑惠强先生的一番言论,发现终于有人关注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并为之建言了,不由得眼睛一亮。

记得前年广东省“两会”期间,因为省国资委主任“勇于在聚光灯下公开拿自己说事、勇于公开代表本系统的利益”,受到《南方周末》署名“锐圆”的文章赞扬。对此,我曾写过《“拿自己说事”的局限》一文提出疑义。在我看来,参加“两会”的人员,仅当“摆设”固然不好,如果只“拿自己说事”,只“代表本系统的利益”,也是远远不够的。他们不是党政领导干部,就是各界“成功人士”,都去“拿自己说事”了,都去“代表本系统的利益”了,那么,非“成功人士”者的利益又由谁去“代表”,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待遇,又由谁去为之仗义执言?

郑惠强先生所说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就是一个明显的实例。据郑先生所说,改革开放以来,用工制度日益多样化,以劳务报酬为主要来源的劳动者已成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过去31年中,“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免征额先后4次调整,从800元提高到3500元,而“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免征额依然保持在800元。例如,1800元的劳务收入,仅20%的所得税就得交纳200元,再加上5%的营业税,以及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剩余的就是1500多元。劳务税的免征额之所以会有三十年一贯制的奇迹出现,参加“两会”的人员,少有“以劳务报酬为主要来源的劳动者”,因而也少有人注意到这个事实并为之建言,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就连去年热议提高个税起征点时,也很少有人关注过劳务税。郑先生与“两会”都沾着边——在全国,他是政协常委;在上海,他在人大任职。他能关注“以劳务报酬为主要来源的劳动者”的利益,为提高劳务税的免征额建言,就显得十分难得。

读到有关郑惠强先生为劳务税建言的言论后,我上“百度”搜索,想看看还有多少人在为劳务税建言。结果发现,在郑惠强之外,还有一位,就是上海市卢湾区的政协委员方宇清。方先生长期从事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与月收入仅1000多元的低收入群体多有接触,去年此时,他发现低收入群体对正被热议的个税法修改漠不关心,因为不管是3000元、5000元,还是1万元的起征点,都与他们没有多大关系。于是,方先生提出了关于“提高劳务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据2011年6月29日的《新闻晚报》报道,“他的建议受到上海市政协的高度重视,目前已由市政协上报全国政协,并由全国政协转发至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据此分析,郑惠强先生的建言,当与方宇清先生的建议以及上海市政协的态度有关。

客观地说,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对于低收入群体的关注度,都在不断增强,诸如外来务工人员的看病问题,农民工子女的求学问题等等,为之仗义执言的不无仅有。但这些都是比较明显的事,与此相比,对于劳务税的免征额(或起征点)之类,就不太容易被人发现。之所以很少有人为此建言,或许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郑先生能为低收入者的利益建言十分难得,方先生能从细微之处体察民情,关注民瘼,上海市政协能对此类提议“高度重视”,可谓“一枝一叶总关情”,也都相当可贵。(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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