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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为墓忧也有坟墓文明腐而不朽之过

www.fjnet.cn 2012-04-05 20:21  徐云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社会的主体价值观,从根本上看,都将打上统治者的思想烙印。皇帝如此,庶民百姓更是只要有了钱,就会大兴厚葬之风和造坟运动。目前,我国每年死亡人数不少于900万人。据估算,每年殡葬占用的土地就在几十平方公里,这相当于每两年就吞噬掉一个海南省的园林绿地面积。明代的李元阳曾说:“一坟所占不过十步,而有力之人广图风水,遂致占田为坟,而刀耕火种之民无从措手,恐非长久之策也”。土地不仅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而且还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农村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死人争占活人生存资源的现状应着力转变。

事实上,为倡导文明丧葬之风,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许多大小城市,都陆续推出廉价型墓地。然而,在“为亲人送终要体面些”的观念影响下,却普遍不被看好。例如,杭州市一些公墓推出的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墓”,销售价格普遍低于其他商品墓且绿色环保,但这些“低价墓”销售不旺。在杭州半山公墓,2011年以来,500个低价的树葬墓仅售出30余穴,300个花坛墓无人问津。而同在半山公墓单价超过5万元的“高价墓”却已卖出100多穴。(3月30日《人民日报》)

中国人有着数千年的土葬习惯,并铸成了根深蒂固的传统殡葬观念。确保让群众“死得起”,在破除殡葬旧习的同时,还需法制管理到位,应当通过立法从严规范殡葬行为。比如,现在的土地都是有期使用的,《物权法》规定了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但没有明确坟地的使用期限。在台湾,法律则明确规定土葬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年,到期时必须把尸骨捡出来,存放到指定的寄存场所,把位置腾出来让给新进者。而美国还立法明确,不论是总统还是平民,每个人占有墓地面积应该是均等的。这些,都值得立法借鉴。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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