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2012年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其中,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成为关注焦点。(4月18日《新民晚报》) 药品加成的政策,曾经对于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几年来,这项政策也诱发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开大处方、开名贵药的情况,给患者增加了经济负担。目前,我国的药费占到整个医疗费用的一半以上,而其他国家药品费用占的比例一般是在20%上下。因此,社会上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的呼声日渐高涨。 然而,取消药品加成并不能够单兵突进。毕竟,公立医院也是自负盈亏的单位,取消以药养医后,医院的损失如何弥补,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除了各级政府加大补贴,更重要的是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格,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目前,我国医院的“医药倒挂”现象十分严重。在以药养医的大棒下,医院看病收费偏低,使得医生劳务收入与其劳动价值严重背离,与其高风险、高技术含量、体力脑力劳动繁重等职业性质不相符合。一个主治医师挂号费为5元,一天一级护理费8元等畸低收费标准,衍生出“护士不如洗头妹”、“拿手术刀的不如拿杀猪刀的”的尴尬。 尽管卫生部曾提出要防止“三高一低”的情况,即遏制药费高、耗材高、检查费高,提高偏低的服务收费价格,然而,多年时间过去了,“三高”有很多措施进行压制,但“一低”却很少有真正实施。物价一直在涨,医院床位费、手术收费等定价却仍停留在10多年前的水平。一台普通手术要涉及到多科室人员,包括主刀、麻醉、助手、护理等至少要六个人参与其中,但收费才两三百元,根本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堤内损失堤外补。既然劳动价值并非通过其知识、经验和能力体现的,医生只好通过技术以外的“收入”补偿的。这种“收入”,便是通过药品、卫生材料和机器检查取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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