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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音》寻求上市引争议 毕淑敏称其缺乏道德底线

www.fjnet.cn 2012-05-03 08:15   来源:北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追名人屡掀侵权风波

《知音》始终以高额稿费吸引作者,可以说,其前期开拓市场所付出的血本在全国同类期刊中是最高的。江苏盐城作者徐向林告诉记者,作为签约作者,他获得的稿酬是千字千元以上,在年终特稿评选中,他一篇文章甚至获得过3.7万元的奖励。

与高稿酬相应的是,《知音》杂志对名人穷追不舍,由此带来副产品——《知音》被作家、明星告上法庭的频率与其600余万份的发行量一样,在国内期刊中同样位居老大。

翻开最近一期《知音》杂志,其中涉及的名人就包括了影视明星于和伟、佟丽娅、陈思成,体育名人刘国梁,著名导演尤小刚。这期杂志共有20篇文章,而关于名人感情、家庭生活的文章就有4篇,占这期杂志的五分之一。

在“围城风景”栏目中,登载了《于和伟漂泊南北,还有一个爱妻躲在树后》一文,为影视演员于和伟和妻子的浓情写了足有5700多字。文中写道:“于和伟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感激地说:‘在我事业最不得志的时候,是我爱人给我阳光,给我鼓励,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动力,否则,一定不会有今天大家在电视上看到的于和伟!’”

不过,于和伟的经纪人说:“文章的作者从未采访过于和伟,事实上,《知音》已经多次找过我要采访于和伟,但我一直没有答应采访要求。”

至于文章中涉及的具体内容,于和伟经纪人说,有一部分内容是从网上搜来的,也有一部分是杜撰的,并带有“诽谤”意味,可笑至极。比如文中提到于和伟在事业低潮期,曾经想过自杀,是妻子挽救了他。

于和伟的宣传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说:“我们工作人员看到了这篇报道,但是于和伟没有看到,他并不知道自己上了《知音》,因为他从不看《知音》。”这位负责人说,公司不想就此事予以回应,“我们从来没认为它是一本新闻杂志,在我们眼里,它更像一本小说期刊。”

《知音》追逐名人之迫切,不少北京媒体人都领教过。《北京晨报》一位记者回忆说,她就曾数次接到《知音》杂志编辑的电话,对方力邀她写一些明星八卦。

这位记者以忙为由加以拒绝,编辑的电话还是三番五次打来。终于,编辑向这位记者发问:“你平时怎么上班呀?”记者答:“坐地铁。”对方遂采取激将法:“你怎么还坐地铁呀,我们稿费一个字一块钱,你给我们写稿,我们再给你编编,一个月怎么也能挣一万元。”

但是,拼命追逐名人自然会付出代价。《知音》就曾数次因侵害作家、明星的名誉权被告上法庭。

听说“知音传媒”即将上市的消息,作家毕淑敏的第一反应是:“这家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杂志社,怎么还能上市呢?”

毕淑敏极不情愿地回忆起往事。2009年,《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在《知音》面世,署名为毕淑敏。“这完全是一篇伪作,肆意捏造了我的口吻来攻击我的儿子。”向来言语温婉的毕淑敏至今难掩气愤。

毕淑敏说,2009年,曾有人要采访她,让她谈谈自己和儿子的事情,“儿子一直要求我不要在文章中涉及他的情况,我说,如果你要采访,就去找我儿子。”但毕淑敏的儿子没有接受采访,让这对母子感到震惊的是,关于母子俩的事竟然变成了铅字,印在《知音》杂志上。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文章甚至把毕淑敏儿子的单位公之于众,“很多电话接踵而至,让孩子无法上班。”

毕淑敏选择了法律维权。“我一纸诉状将《知音》告到了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2009年11月,法院判《知音》3个月内公开道歉,并赔偿我10.1万元精神损失费。”但《知音》杂志并未在3个月内发表道歉声明,而是拖了14个月,所谓的道歉声明也出乎意料,“那只是一块口香糖那么大的道歉声明。”

时至今日,毕淑敏依然认为,《知音》杂志缺乏道德底线,一而再、再而三地损害作家的尊严,缺乏对作家的起码尊重。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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