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调整领取养老金年龄需弹性的智慧

www.fjnet.cn 2012-06-07 08:33  傅达林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人社部披露政策调整建议的信息,或许也是借此推动民众讨论,增进社会共识,为科学决策提供民意基础。

日前,人社部在集中答复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该部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

在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境况下,多年不变的退休年龄与日益扩大的养老金缺口,造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失衡。截至2010年底,养老金缺口达1.7万亿元。《2011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显示,近半数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政府部门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实行弹性延迟政策,无疑有助于缓解养老金支出压力,逐步实现收支平衡。

这一有利于养老保险平稳运行的政策,客观上会使一部分人利益受到缩减,产生公共政策调整过程中的利益配置公平性问题。每个人对调整公共政策的敏感态度都源自利益的衡量,估算自己究竟是从中受益还是受损。正因为如此,“弹性延迟”需要公众广泛而深入地讨论,让利益相关者能够充分参与到公共决策的民主程序中。人社部披露政策调整建议的信息,或许也是借此推动民众讨论,增进社会共识,为科学决策提供民意基础。

人们对“弹性迟延”的争论焦点,集中于是否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宜以推迟退休年龄为前提,否则退休后不领养老金还要缴费,不同阶层人群因此受到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可能会加深一般职工的不公平感。生活中,推迟退休年龄比较符合社会优势阶层的愿望,他们可能成为政策的受益者。

考虑到政策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延迟政策采取“弹性+自愿”原则是必要且明智的。上海部分行业此前已开展试点,调查称有七成参与人员赞成弹性方式。有了这种地方政策探路,全国性的政策调整更需要关注另外不赞同人员的“少数派意见”,更关注不同行业部门具体标准的公平性,更关注防范公权滥用的法治体系完善,以避免加深社会转型时期不同利益阶层的矛盾冲突。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