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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禁吃鱼翅,保护环境也玩“缓期”?

www.fjnet.cn 2012-07-04 15:02  武  坤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人大代表丁立国,对他在联合三十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据称此举意在保护鲨鱼物种和海洋生态平衡。(7月3日《重庆晨报》)

三年内禁吃鱼翅,这个“三年”实在玄妙,一边说保护生态刻不容缓,一边是拖拖拉拉再吃三年,是吃刁了的口难以转口味,还是从捕捞到加工的一系列产业链要安抚?三年的时间啊,习惯了高消费的诸公能吃掉多少大鲨鱼小鲨鱼?保护环境还玩个“缓期”,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对此有网友揶揄:是否政府预先采购太多鱼翅,不到3年吃不完?我要说:亲,别太单纯。如果真是这样,用来公务接待好歹总能拉来点投资,你就不怕人全当福利发了回家躲着吃,上班时你尚无法监督,人家真这样敢了你能到别人家里掀锅盖?

其实说到底,“三年内公务接待禁吃鱼翅”就是个极端奇怪的东西,要说真为保护鲨鱼,那该全面禁止食用鱼翅,岂能分场合?要说是因鱼翅价格昂贵公务接待禁吃是为了降低公费支出的话,那为何单禁鱼翅,不把高档烟酒等等一古脑儿禁在内?不过,从这个奇怪东西的身上,还真能让人琢磨出点味道来——说白了,“三年内公务接待禁吃鱼翅”就是一面镜子,它是一些政府部门推委扯皮、众口难调,办事犹如“挤牙膏”,缺乏效率的真实写照——吃鱼翅意见大咱禁止,等吃熊掌意见大了再发个文……本来一揽子可解决的问题,非要分步走缓期行——十足的一副泼皮无赖相,至于吗?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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