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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发慰问金”需要一本“明白帐”

www.fjnet.cn 2012-07-06 12:02  林  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东莞市茶山镇坑口村村民在翻阅村级财务公开报表时,无意间发现该村四年来共有八项村集体财务支出用于中秋、春节期间“慰问上级部门有关人员”,款项合计48万余元,而同期村集体财务用于关怀全村十余户低保户家庭的支出只有4万余元。(7月5日《南方都市报》)

按照常理,“慰问”是上级对下级、强者对弱者的关怀,发放慰问金更是对困难人员的抚慰和鼓励。东莞坑口村的做法却成了一种“创新”,村民反过来“慰问”领导,而且送的“慰问金”呈逐年增加趋势,全村用于低保户家庭支出只有4万余元,给领导的“慰问金”却高达48万余元,仅仅对比这一项,就足以让人震惊不已。

对于“给领导发慰问金”一事,村民称款项被村干部贪污了,村干部则信誓旦旦地表示,全部送给了上级部门,而且表示“送点钱是小问题,其他村也都这么送”。然而面对记者的追问,上级领导连连摇头称没有收过这笔钱。由此可见,“慰问金”确有其事,最大的看点在于,“慰问金”到底去了何处?必须将“慰问金”的去向彻底调查清楚,才能消除公众的质疑。

如果“慰问金”确如村民所说,被村干部贪污了,自然要追究村干部的法律责任。然而,村干部敢于将各项支出以财务报表的形式公开,似乎也有“慰问领导”的底气,因为一旦公开就意味着主动让村民行使监督权。退一步说,即使村干部贪污村集体款项,完全可以巧立其他名目,比如在村级工程项目、接待费用、公用设施等等帐目上下功夫。而堂而皇之地将“给领导发慰问金”列入财务报表,面临的风险显然要大的多。村干部估计不是傻子,还没有愚蠢到主动给村民提供“贪污铁证”的地步。

那么,“给领导发慰问金”很有可能是实情。“上级部门”往往掌握着当地的政策、财政等各项大权,村级单位向上级领导“进贡”,一旦讨得领导欢欣,对于村级单位而言自然好处多多。用坑口村干部的话说,“低保户是村里的负担,而上级单位则可以帮助到村里”,换句话说,上级帮助了村里,村干部出于“感谢”,拿出部分资金“慰问领导”也是“礼尚往来”,倘若不“意思意思”,很难保证上级还会不会继续“关照”。如此做法也符合当今官场的某些“潜规则”,村干部可谓用心良苦。

当然,“慰问金”到底进了谁的口袋,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事实上,查清“慰问金”去向并非什么难事,不存在多少技术含量。只不过无论是村干部贪污还是上级领导“笑纳”,都需要公开严肃处理,方能交给公众一本满意的“明白帐”。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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