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式退学:民主的胜利还是法治的遗落
www.fjnet.cn 2012-07-06 12:09 王垚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网友发帖爆料称,今年4月26日,河南洛阳十二中一名生物老师发起了一场“民主投票”,要求全班学生在不让老师继续教课和淘气学生豪豪退学两者中二选一。结果8名学生选了老师,剩下的学生全部投给了让豪豪退学。豪豪遭劝退后被送往另一所学校借读,但7月1日再次被要求退学。(7月5日央视) 一名初一学生接连遭到两所学校的劝退,其自身想必是存在很大“问题”的。作为父母,在愤懑之余也应该反思,家庭教育是否出了问题?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问题”并不妨碍豪豪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更不能成为学校劝其退学的借口,哪怕是打着“民主投票”的旗号。 因为从道理上讲,像豪豪这样的“问题学生”本应得到师者更好的关爱、指导,以帮助他们纠正恶习、塑造完满人格。而就法律来说,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早就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开除”。即使是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也有权接受义务教育,遑论豪豪还只是淘气、调皮而已。 然而不幸的是,这名发起“民主投票”的生物教师显然过分执拗于自身学科所宣扬的“优胜劣汰”法则,殊不知这种以“投票”方式驱逐、剥夺学生受教育权利的做法,势必在豪豪心理上造成阴影,使之“自我标签化”,进而自暴自弃,甚至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透过这起“民主投票”强制学生退学的教育闹剧,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重任的学校和教师,其对于民主、法治等现代政治基本常识的掌握是多么匮乏。事实上,不独教师,鉴于教育的缺失、改革的滞后,该民主的时候搞“一言堂”,该讲法治的地方实行人治,民众对于民主、法治等不同层面政治概念各自权界的认知相当模糊,混淆、错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用“民主”的方式处理法律“分内之事”的做法,不禁让人联想起那位被“民主”处死的苏格拉底,这是何等的滑稽与悲哀!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名发起“民主投票”的生物老师、那些听话“投票”的学生同样是当前我国失败的公民教育的受害者。 英国教育家赫伯特·斯宾塞在其名著《教育论》中曾指出,教育的目的是“为完满生活做准备”。我很担心,这一次的“民主教育”对豪豪未来的生活做了怎样的“准备”,是正向的还是负面的,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如果他带着一颗受伤的心,以一种仇恨的心态迈入社会,结果又会怎样?如此想来,这样的“民主实践”还真是令人后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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