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过后,公共精神如何薪火相传
www.fjnet.cn 2012-07-23 09:28 王 聃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61年来最强暴雨袭击北京,这成了刚过去的周日里一条重要新闻。 即便是“61年来最大”,我想它验证出的,不过仍然是城市市政建设与应急机制的短板,它们乏善可陈且再次令人失望,或许正是如此,关注此条新闻的媒体更多将目光聚焦到暴雨袭城中的“普通公民”身上:一位陌生的市民开车将在暴雨中跋涉了一公里的母女送回了家;一些被水压冲开的下水道井盖前一直有环卫工人把守,拿身体作警告标志;一辆车被积水淹没拖不出来,警察对人群里喊道:“谁来帮忙拉一把”,结果几十人冲上去;还有人在微博上主动提出,愿意义务去机场运送滞留的旅客……凡此感人的种种,不胜枚举。 即便身在千里之外,我也无法不为这些温暖细节而感动,平凡人的善举总是最容易打动人心。一辆没有漠然驰去的小车,风雨里坚守下水道井盖前的环卫工作者,以及那些不约而同伸出的救援之手、微博上主动发出的“义务”声音,于骤然来袭的危情前,它们是自救举动,是守望相助,也是可贵的公共精神——— 此刻,所有人只有一个名字:受灾者。而所有人都在同一艘灾难的伤船上。 只是,在我为灾难中的公共精神感动不已时,也不由得思索与想象:当暴雨退后,当灾情不再,这些有爱且有担当的市民还会“存在”吗?换而言之,我们还会再邂逅到随处可见的公共精神吗? 答案或是不乐观的。充塞于公众庸常生活中的,可能仍会是整体不堪的道德观感与市民印象:身边那些擦肩而过的市民依旧自私、冷漠与难以被信任,他们可能依旧会不敢扶起马路上摔倒的老人,依旧会在微博上无端约架,也依旧会时不时蹦出几句“排斥外地人”引发轩然大波的言论——— 此间的形象断裂意味着什么,到底哪一种才是最真实的? 反感用“中国是复杂的”来诠释此种断裂,在我看来,“灾难中的公共精神”与“寻常生活中的庸常道德”都是真实的,因为它们都对应了最真实的生活背景。之所以会以某种近似二律背反的悖论出现,其实不过是说出了两点真相。其一,并不像某些人刻板成见的认知,我们并不缺乏公民精神与公共参与意识,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本身就是普通公民的自觉与本能;其二,于寻常生活中,缺少的可能更是公共精神的表现动力与路径。于是,围观者更多看到的是寻常个体者道德之“小”,以及只有灾难与大型事故才能检验出的公民成色。 别去怀疑“人性本善”,公共精神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毫无疑问它首先要来自于一种常态公共生活的实践。 可反观现实,此种实践的参与途径与氛围都是不够的。无论是监督公权、社会自治、道德建设还是平等意识的培养,许多公共事务信息不透明,公民意见表达常被遮蔽,难以达成公平的博弈,这一方面必将导致公共事务“最大公约数”成效的难以实现,另一方面也必然挫伤公民的参与热情,被迫自我归类于“局外人”。最终的结果自然只会是,常态语境和现实中,看不到诸如民间组织自治中的自我主体性,也很难生出对他人苦难、遭际的自然同情与援手。 常态的公共精神从何处来?怎样才能把灾难中的人性瞬间固化为更永久的叙事,成其为触手可及的社会良性资源?它显然需要常态化的“出口”和引导———“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公权者有着怎样的道德形象,就会衍生出怎样的示范效应,公权者必须积极加强自身道德形象的塑造,以感召和激发公众的日常之善。此外,制度建设必须发力,让公众参与到社会之善的共同培育中来。譬如,可否对暴雨中努力作为的普通人加以表彰,以衍生出更多社会正能量?譬如,可否从救济机制着力,减少普通人行善的后顾之忧? 暴雨“走”后,公共精神如何薪火相传?这是更真实的“娜拉之问”。在为暴雨中的遇难者送上一支素菊外,它一样需要被追问。否则,如同暴雨中似乎无解的“看海”现象,每逢灾难才现的大人性之美,它虽催人触动,终究难以令人释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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