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罚单并无错,统一作废合情理
www.fjnet.cn 2012-07-25 11:08 何 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7月21日,北京暴雨让不少车因路面积水而进水熄火“趴窝”,有车主反映次日被贴罚单。对此,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进行了说明和纠正。北京市副市长表示,突发灾害降临时这种处罚是错误的,所贴罚单作废。交管局称对擅自贴条的当事协管员严肃处理,调离岗位。(7月23日《北京晨报》) 不可否认,因为暴雨,汽车被逼熄火“趴窝”,车主本来就很恼火、很不高兴,结果还被协管员贴罚单,要交罚款,确实很难让广大车主接受交警部门的这种执法行为,的确给外界有一种政府部门趁“水”打劫的嫌疑,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协管员作为执法部门聘请的工作人员,依法贴罚单是题目的工作职责所在,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于司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贴罚单、拍照取证,至于车辆违规的原因和最终事实认定不在协管员的职责范围之内,而在交警部门。另一方面,协管员没有执法权,无法也无权判断违规停车的车辆是车主的故意行为,还是暴雨带来的恶果,那么在车辆违规的真实原因没有查清之前,协管员只能依照自己的职责,按照故意违规停车的行为处理。换言之,既然车辆乱停是事实,那么协管员对于违规停车行为贴罚单就是依法行事,没有违法违规的地方,并无过错。相反,假如协管员像广大车主要求那么,网开一面,主动柔性执法,以个人的判断认定车辆违规停车是暴雨的结果,私自对于“趴窝”汽车不贴罚单,则反映了工作责任心不强,而不是“体察民情”。 而政府在弄清车辆违规停车的真实原因之后,知道了车辆违停主要因为是路面积水而进水熄火“趴窝”所致,是因为暴雨带来的恶果,及时宣布所有罚单统一作废。既彰显了职能部门的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是尊重事实的执法行为,也反映了政府部门能够听取民意、尊重民意,值得赞赏。从这个角度说,对于因为暴雨而违规停车的车辆免于罚款,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合乎情理,也应当免于惩罚。 笔者认为,在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和依照职权下达免罚令之前,协管员依法按规对于违规车辆贴罚单并无过错,协管员也只能贴罚单,交警部门不应当对贴罚单的协管员进行惩处,公众也不要过于指责协管员,不要把贴罚单的责任推给协管员,毕竟协管员是依法办事,是职责所在。相反,主管部门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是主管部门没有及时发通知,没有告诫协管员不要对违规停车车辆执法。从这个角度说,主管部门需要吸取教训,今后再遇到天灾等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要暂停执法工作,参与救援等服务工作,并形成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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