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公车公务社会化改革别成变相腐败翻版

www.fjnet.cn 2012-08-09 09:50  倪洋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8月7日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为了做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管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10月起施行。(2012年8月8日新京报)

此前,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确立了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各级各地贯彻落实条例的速度和力度,特别是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是能否降低服务成本、促进机关高效运转的根本保障。但是,笔者担心的是,公车公务社会化改革千万别演变成“变相腐败”的翻版。

占六成的公车经费能压下来?从日前中央92个部门公开的预决算的情况来看,“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当中,公车相关费用比例最大,超过36亿元用于购置新车、车辆运营与维护,占“三公”经费支出总数约60%。如此高的公车经费,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机关、很多官员是很在意自己屁股底下坐的是什么的?车轮腐败也已是司空见惯了的官场“潜规则”。如此高的公车经费,实行了社会化改革,改成了打车或租用车辆等形式,所谓的超标准配备、超规格使用,真的能压下来吗?恐怕很难。有些地方在公车改革的过程中,以发车补的方式,变成了变相福利。公车社会化市场化,无论是打车或租车,都应严格管理、统一调度。另外,在公车使用上,要有举报机制、追责机制,公车有相应的标识,才能方便群众监督,避免公车私用。

铺张的行政习惯能改得掉?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党政机关必须坚持的。但是,有些地方、少数部门,平时的行政成本很高,特别是在迎来送往的公务接待上,很讲究对等,很注重档次,常有群众惊叹官员一桌饭菜就是一个贫困家庭一年的收入,暴露出公务消费中的铺张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另外,豪华建设、装修办公楼,超标准配备豪华公务车等,都说明了大手大脚、财大气粗、奢华铺张,已经成了一种官场习惯。现在将公车公务等推向社会化市场化,势必挑战着一些官员们扭曲的“消费观”,指望一下子让他们勒紧裤腰带过艰苦的日子,估计很难。因此,不转变官员的思想,不树立正确的执政观、价值观、消费观,即便推行公车公务社会化改革,也可能是“换汤不换药”,甚至可能滋生新的花样或变种。

爱攀比的官本思想能清干净?机关内部管理、公务社会化改革,其目的是为了转变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机关高效运转。其中机关作风的转变是关键之关键,核心是消除官员头脑中固有的官本位思想。而清除官本位思想,绝不是靠一个条例、一项改革就能达到的,这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过程。因为,在少数官员看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是说给老百姓听的,更多的官员信奉的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思想,常常错误地认为,公家的钱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做了官就该享受特权,就该享受生活,于是,不是豪华车不坐,不是豪华楼不蹲,不是豪华宴不赴,不是豪华游不出。将公车公务推向社会化市场化了,一些官员头脑中会享受、爱攀比的官本位思想未必能跟着清除干净,发车补、发餐券、发油票等变相发福利、变相腐败也就难免不会发生。

执行难的制度落实能转变硬?制度贵在落实。再好的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彻底,都是空谈、空摆。应该说,中国的官场政治缺少的不是制度规范,而是执行力、落实力。在一些地方、个别部门,执行难、难执行,一直是影响机关效能的一大诟病。执行难的根本原因,还是法制观念不强,特权意识作怪。一些地方、部门习惯于以行政命令代替制度落实,甚至有的还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很多制度成了摆设。“硬制度软落实”,严重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说得凶,落实空,逗硬松”,是当前不少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机关事务管理,可以说是政府在革自己的命,更加需要勇气、依靠强硬。公车改革的关键一点就是应该将规定落到实处。其他公务消费方面实行社会化市场化改革,也必须强化一个“硬”字。公车公务等工作即将实行社会化改革,这无疑是向建设“清廉政府”迈出的可喜一步。但是,有了制度还要重落实。规定出来后,能否真正管住官员,降低“三公”费用,关键在监督,在落实。我们拭目以待!

不改革,肯定不行;改革,不下真功夫,不出硬着子,也万万不可。改革是革命,真改革、硬改革,才是真革命、硬革命。公车公务社会化改革,切忌沦为变相腐败翻版。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