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关注 > 正文

暴力和血腥岂能是调侃的料?

www.fjnet.cn 2012-08-17 08:50  于  静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14日,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在重庆被击毙。至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8年时间,流窜多地,疯狂作案10起,枪杀10人,打伤6人,抢走大量现金,周克华的恶行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然而,自“8·10”重庆枪击抢劫案发生以来,随着周克华8年旧案一桩桩被翻出,这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嫌犯,也被部分人和部分媒体严重娱乐化。

周克华作案时惯常用枪直接打爆受害者头颅,有网友和媒体竟然根据这一点,将其称作“爆头哥”。从近年来网络流行语来看,“哥”通常是对正面人物、至少中性人物的一种友善称谓,比如“托举哥”、“夺刀哥”,但称周克华这样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恶行累累的人为“哥”,不顾及这一称呼对无辜受害者的不敬,对其家属的伤害,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显然是极不负责任的。

当重庆警方包围歌乐山时,一幅所谓的《歌乐山剿匪记》“海报”又走红网络——整个画面模仿《乌龙山剿匪记》海报设计,周克华着黑衣,持短枪,光头,目光冷峻,胸前两排醒目的大字:《歌乐山剿匪记》,抢劫巨星周克华主演。看了这样的“海报”,除了低级娱乐,从中我们看不出任何原则和底线。在微博上,围绕周克华新编的段子更是一个接一个,比如:“爆头哥”2004年抢了7万元用了五年;2009年抢了4.5万元,只用了一年半;今年春节前抢了20万元,暑假没过就全部花完……通货膨胀太可怕了。这样的段子竟然也被频频转发,从中看不出对周克华恶行的一丝一毫的谴责。

记得2000年震惊全国的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首犯张君在重庆落网后,部分媒体有关报道同样逾越了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在长达8年的犯罪过程中,张君团伙共作案22起,杀害28人,但一些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张君与一些女人的不正当关系,渲染所谓的“患难情人”,甚至让这个魔头从容地在电视镜头面前将自己打扮成“悲情英雄”。没想到10多年过去了,类似的情况又出现在公众眼前,这很值得人们深思。

暴力和血腥是文明社会的痛,绝不是可以用来肆意调侃、插科打诨的料,否则将导致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爆头哥”的流行、网络对周克华案的“消费”,不仅暴露出部分网民道德素质的问题,更反映了一些媒体职业操守的缺失。

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类媒体对社会的影响很大,肩负着维护社会道德和主流价值观的重任。周克华案是近年来少有的大案,自然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媒体抓住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报道,是其职责所在,也是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然而,并不是公众所有的需求都是健康向上和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对媒体来说,应坚守底线,不能一味迎合那些庸俗的需求,将新闻报道过度娱乐化。媒体对报道的内容应有所选择,把握好导向问题,把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放在第一位,这样的报道才能引导好舆论,推动社会健康发展;这样的媒体才能赢得公众的尊重,最终赢得市场。(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