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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社区服务管理费可以,别拿着公章威胁

www.fjnet.cn 2012-08-30 10:41  温国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28日,龙岩一市民反映,他要开店,到新罗区南城街道新陂社区居委会盖章打证明,被收取500元费用。新陂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这项费用是社区服务管理费。(8月29日《海峡导报》)

新陂社区居委会关于“社区服务管理费”的解释不仅没让大家恍然大悟,却让我们更加糊涂。居委会要求在本社区做生意的店主交付社区服务管理费并没有什么不对,但符合条件的居民要求开证明盖公章同样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居委会一拍脑袋就决定给服务增设了门槛,把两件事混为一谈。

收费归收费,提供服务归提供服务,以公章为要挟的筹码去收社区服务管理费,这样的举动,难免给人一种依仗权力敲诈勒索的嫌疑,如此收费的确可以顺当很多,可却让居民憋了一肚子气,居委会为民服务的形象更是一落千丈,显然是得不偿失。

我们之所以忧心忡忡不仅仅是单纯因为对居委会这样的举动不满,更主要的是担心这样“捆绑式”服务的甜头成为了常态,那社区居民的权利如何保护?更让人郁闷的是,面对居委会这样不合情理的举动,南城街道党政办、新罗区物价局竟然异口同声地说自己管不着。这也是咄咄怪事,收费行为或许可以理解,但收费方式值得商榷。

如果居委会一手拿公章一手开收据的行为都不能得到有效地规范,如果面对社区居民的不满依然没有职能部门调查事实主持公道,公章可真就变成了居委会的“摇钱树”,上门办事的民众可要叫苦不迭了。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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