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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恋爱”保证书能保证啥

www.fjnet.cn 2012-10-26 16:51  飞雪狼狼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在武汉商贸学院大学生记者团首次例会上,相关负责人要求新生记者签订“两年之内不谈恋爱”的保证书,此举引发诸多反响。(10月25日《武汉晚报》)

大学生谈恋爱,曾经无数次引发社会各阶层讨论,从早期的“强烈反对”、以开除学籍作惩罚,到后来的“不提倡,不反对”,到前几年个别学校允许适龄在校大学生结婚,直至如今,谈不上否定,但也说不上支持,主流观点还是“不提倡,不反对”。

在校期间,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华,离开家乡去往异地求学,因孤寂感、青春萌动等,在大学这样一个半封闭半开放的“小社会”中,随着人际交流的增多,对异性产生好感,进而谈恋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部分大学生在校期间,因为谈恋爱等原因而无心学习,导致成绩下降,学业糟糕,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也不能因此而一概予以否定。大学生的心理状况正处于未成熟到成熟的转变过程,绝大多数大学生还是能明辨是非,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与价值追求,这种情况下的谈恋爱,更多的是追求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渴望能够与心仪的对象展开更多的交流,增进彼此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了解,从而相互激励,相互帮助。从这方面来讲,还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通过写保证书以限制大学生谈恋爱,其关心大学新生的动机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这样的方式是否就一定有效呢?笔者以为不然。通过客观条件诸如条例、保证书等来限制人的主观感情,这本身就是一种对人性的非理性束缚,同时,这样的保证书也毫无分量,如果在保证期间谈恋爱了,怎么办?踢出大学生记者团?如果对方在社团表现良好,为社团发展壮大出力甚多,却因为一纸保证书而否定对方,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更何况,若是当真关心大学生的学业,就干脆要求大学期间不得谈恋爱,何必只保证两年?大学四年,前两年学公共课,后两年才是真正学专业课的时候,才是切身关系到毕业后找工作的时候,这个时候,反而听之任之谈恋爱了?

笔者以为,对于大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的问题,应该更多的采用沟通交流的方式,正确的、善意的、柔性的予以引导,大禹治水还知道堵不如疏,更何况是谈恋爱这样的人生大事!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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