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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被消费”银行理应拿出解决态度来

www.fjnet.cn 2012-11-08 16:18  姜炜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身份证从未丢失,也没有在交通银行办过信用卡,却不断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称我名下的信用卡消费了2万多元。”昨日,读者邓先生向本报投诉:这张卡不知是怎么办出去的?(10月7日长江日报)

莫名“被办信用卡”,莫名“被消费”,莫名“被催款”,这几个莫名把邓先生整得如坠云雾,想去银行探个究竟,结果不是以“个人隐私”,就是“内部规定”被挡在门外,最后发来协商的两封电子邮件也并未让他看到银行有关方面解决问题的诚意,竟然还询问是否愿意还款,难道作为一个管理部门,你一句“内部规定”就得让无辜群众为不知情的消费去买单,简直岂有此理!

信用卡办理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而邓先生的身份证从未来丢失,且没有在交通银行办过卡,那么怎么办出来的信用卡就是本起事件的关键了,办理信用卡当然是银行做的了,那么,邓先生的卡是由谁去办理的?办理人拿的是什么身份证?是真的?还是假的?银行办理信用卡的相关部门审核了没有?又是怎么审核的?又是谁最后确认证件有效,并顺利通过审核的,这层层的关口,层层的迷雾怎么去解开?

不过,有一点,已经很明确了,不管问题最终出在哪里?银行部门肯定是脱不了干系了,解决不好这件事,那么,以后也许还会接二连三地发生,如果有更多的人就这样被办了卡,被凭空透了支,你银行的信誉度还在哪里?还有谁会敢去你那里办业务?那么,你以后又该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呢?说到这,问题就来了,这件事情如果真的处理不好,从表面上看,损伤的可能邓先生的个人利益,可是,说到底,累及的可是你银行的信誉,乃至今后的生存发展问题,谁会受害更深呢,不言自明了。

所以,还是请求银行方面能积极地对此事做出正面回应,拿出来一个让公众信服的态度和真想解决问题的做法,给老百姓一个公正的交代。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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