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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式受贿

www.fjnet.cn 2012-11-20 10:53  岳  源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图/杨旭

新闻:广州城管队长王宝林2009年至2011年任职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日前其被追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王称行贿人是通过中间人来行贿,这些中间人有权有势,不收得罪不起。(11月19日《新快报》)

小小城管队长,两年进账数百万,可见受贿几乎没有什么节制。但王宝林却觉得自己冤得很,用时下流行的措辞来说,这是被迫式受贿。收了才安然无恙,不收反而得罪了上家,落得个吃不了兜着走,好不荒唐。

王宝林可能是在为自己开脱,也可能透露的是实情,揭开了腐败的一种形式。法庭是严肃的地方,既然王宝林说了,就不能简单了事,是不是真的,一查便知。如果真有此事,这些中间人是谁,是不是权力系统中人,该负何责、当何罪,都要有明确说法。

当然,如果中间人竟然是比王权力更大的人,我们也不得不反思,在这个系统,“腐”已经到了何种程度,竟然互相成为了受贿的掮客。

文/岳源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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