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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都这样 ”越需尽快解决

www.fjnet.cn 2012-11-28 14:52  竹  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一些城乡结合部,房东擅自提高租户用水用电的价格,曾引起厦门市长重视,有关部门多次进行整顿。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除,在湖里寨上等地,又有不少房东擅自提价,还表示,“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的”。26日,市民邱先生致电导报热线968801:我原来租住在湖里寨上,从今年开始,房东向我们收的水费涨至4元/吨,电费1元/度,比政府定的价格高了很多,希望政府重视,为我们这些低收入者解决实际问题。 (11月27日《海峡导报》)

房子是自己的,只要租户没意见,价格当然可以由房东定。但水电费的价格那是物价部门与水电部门的事情啊,啥时轮得上房东“越俎代庖”了?这听上去也太天方夜谭了,可如此荒谬的事儿竟然存在已久。“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的”——— 听听,这些房东语气中透露出的满是“人多力量大”的底气!

“都是这样的”才可怕!如果只是个别房东擅自涨价,那还不足为惧。教育、整改都不是难事。但是当这种违规行为成了“普遍”行为,这就有点严峻了。一方面是牵连到一大批租户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有些房东仗着“法不责众”心态更加有恃无恐,把违规当“常规”,扰乱房屋出租市场秩序,影响法纪法规的严肃性,成为对法治社会的讽刺!

这个问题5年前就曾惊动过厦门市政府,时任厦门市长刘赐贵专门过问此事,随后,厦门多部门对这一问题开展了整顿,还专门出台了《厦门市出租户代收代缴公用项目费用暂行办法》。然而遗憾的是,5年过去了,收费乱象却如同野草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都是这样的”,不仅租户“伤不起”,文明法治也“伤不起”。以前政府虽然花大力气管过,但可能对违规房东的处理过于温柔了。看来对违规现象,不仅需要出台专门的“收费办法”,同时适当的惩戒措施也不能少。相关部门必须彻底扭转这股与法规相悖的风气了!“都是这样的”不应该成为一路免罚的“尚方宝剑”,反而应该是催动有关部门抓紧采取措施的“动员令”!

(海峡导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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