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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鼓励这样的“冒犯”

www.fjnet.cn 2012-11-29 07:42  肖  畅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9月,广东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谢龙生实名举报该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称其与一涉毒团伙关系密切,充当保护伞。近日中共清远市纪委通报称,郑北泉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正被立案检查。

在接受采访时,谢龙生明确否认了“官员内斗”的说法,强调自己考虑的是“大是大非”、“原则问题”、“道德底线”,同时否认了网上帖子是自己所发。谢龙生实名举报的真实用意不便去揣测,但和此前诸多官员实名举报的情形不一样,他付出的代价小得多,而且成功了,这个事实可以回应一些老问题,说明一些新现象。

这次举报案,多多少少改变了我们对官场内部举报的习惯看法。一直以来,内部举报很少被视作常规反腐的固定动作,权力倾轧、人事斗争的现实因素总是挥之不去。举报过程也似乎少不了鱼死网破,撕破脸、人身攻击时或有之,而举报动机就经常性地被拿来说事,以至于自我开脱、官员庇护的辩词就是举报人动机不纯,仿佛腐败、反腐如果少了道德色彩,舆论都不可能有关注的兴趣。

我们当然希望内部举报都是出于“大是大非”,但现实的力量常常牵绊着“大是大非”。谢龙生是逐级向上反映情况,网帖不是其所发,可能源于内部信息的泄漏,也就是说举报超出内部控制的范围。旁人并不知道内幕,但这些细节,某种程度上说是对官场秩序的一种冒犯,谢是如何权衡的?问题值得深思。

即便不是官场,论一般的组织,“越级”都被理解为不和谐,不讲大局。等级秩序被扰乱,人情世故被忽略,一团和气的组织关系出现了不稳定因素,同事怎么看,上级怎么看,以后的工作如何相处?所谓“官场内斗”,其实是对一般状态下组织纪律、部门规则、上下级关系的“违抗”。古往今来,权力系统内部,以下犯上是雷池,不与上级保持一致,不维持和谐团结的局面,而是公然跳出来举报,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谢龙生至少目前为止没有付出较大代价,举报进入了内部程序,调查有序展开。以谢龙生暂时安全着地而言,这是一次成功的内部举报。撇开内部有可能存在的更复杂因素而言,这个案例仍然呈现了反腐的新状况。宏观上,反腐成为中央到地方一致宣示的决心;制度构建上,反腐正在从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多个渠道上发力;具体操作上,举报者出于什么心理跟查处问题没有必然关系。

举报是反腐的一种方式,每个人的正当权利也应受到保护。无论举报者是官员还是其他机构和个体,调查处理都无关动机论、阴谋论。举报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恶意、不实的举报,损害他人权益,要付出代价,但反映的问题,不能泥牛入海,没了回音,更不能由此滋生报复、回护等阴暗的操作。

官员掌握着更多普通民众所没有的官场信息,腐败案件显现端倪,内部的线索总会更多,有效的自我监督与及时防范腐败,虽不等同于反腐的全部,但的确是必需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举报需要更好的条件。当然,举报本身又只能视为有限的方式,内部监督需要进一步突破僵化、封闭的环境,并与外部监督、法律程序实现有效衔接。“官场内斗”、发帖子,直到把事情闹大,诉诸舆论倒逼内部调查,这种现象如果持续,人们又会怎么看待内部监督?这是官员实名举报背后的深层问题。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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