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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立法应让公民免于隐忧

www.fjnet.cn 2012-12-28 22:20  禹海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草案针对当前我国网络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应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长期以来,公众对网络立法心情复杂:从信息安全的角度来说,人们期待法律之剑斩断网络违法行为,确保自身免受侵害;另一方面,又担心网络立法会使公民的部分自由权利受到掣肘。

网络立法,应让公民免于隐忧。当下,网络立法需要全面完善的方案设计。具体而论,不仅要厘清网络服务提供者、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行为人的责任和义务,赋予相关政府部门监管的权力,治理违法乱象,更要建立一套严肃的惩罚性规则,以此来约束负责监管网络信息安全的政府部门,真正在法治层面确立政府介入虚拟空间的边界,从而为互联网安全提供恒久的保障。

此外,网络立法涉及亿万网民的利益,应该采取一种开门立法的方式,将立法方案充分交由公民讨论,形成足够的立法共识。

——广东·禹海君

(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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