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太急,新交规撞了“黄灯”
www.fjnet.cn 2013-01-05 11:04 燕赵都市报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纵然要“酷刑”处罚闯黄灯者,但一定要考虑“酷刑”实施的技术环境 周东飞:严要严得有道理,不能不尊重科学和法律精神,一味强调严厉,结果引发公众质疑,而达不到最初设想目的。这次的黄灯新规,就有酷刑的嫌疑。罚则制定过于严厉,但它本身却经不起科学和法律的双重考验。 陈方:新华社发“微评”,说闯黄灯扣6分涉嫌违法。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 周东飞:网络上的吐槽已经很多,按照我自己的体会,在龟速行驶时不闯黄灯可以做到,但在交通比较通畅时,不闯黄灯几乎一定会出问题。 陈方: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驾驶者对黄灯的概念认识模糊,驾驶习惯不佳。本来“黄灯减速”应是大原则,但在中国却很大程度上被当做“就要亮红灯了,还不快走”的信号。许多人为抢过路口,实际上养成了“黄灯加速”的错误驾驶习惯,大大增加了道路危险系数。 我刚开车的时候,遇到黄灯或者绿灯快变黄灯的时候,主动就放慢速度了;但开车时间长了,一看到信号灯开始变黄,心里就忍不住要踩油门。所以,用“扣分”来帮助行车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我赞同,现在我“不服气”的地方主要是罚的程度完全等同于红灯,这非常不妥。 如果只扣3分,我对这个规定有所敬畏;现在扣6分,我就会抗拒,因为这完全等同于红灯了。既然这样,要黄灯干吗?如果更多人有了这种对抗心理,那么这项规定还能不能起到好的效果? 李妍:作为一个非驾驶员,我也有话要说。在日常生活中,只要经常过十字路口其实就会发现,更多的车辆不是主动闯红灯,而是闯黄灯。尤其是黄变红的瞬间,经常有车辆风驰电掣地冲过行人身旁。陈方说到的“闯黄灯”心理,其实就代表了大多数驾驶员的心理。黄灯没有成为一种缓行的警示标识,反而变成加速冲关的信号,人人就为了懒得等那个即将到来的红灯,争分夺秒,这才是现实交通生活的真问题。 有调查显示,有多达42%的驾驶者在遇到黄灯时“原则上加速通过”。交警部门的统计也称,在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60%以上处于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其中90%的事故是发生在绿灯间隔,也就是红绿灯转换之间。所以,作为每天必然经过几个十字路口的行人,我举双手赞成闯黄灯严处罚,驾驶员的行车权利需要强调,行人的行路权、生命权更不容忽视。 周东飞:黄灯加速冲关当然不对,但是也要看到,旨在治理加速冲关的黄灯扣6分规定,正成为另一种引发事故的杀手。正是因为两次黄灯驾照完蛋这样的严厉处罚,让驾驶人普遍对黄灯产生了畏惧心理。在绿灯和黄灯之间,并没有一个其他灯来提示和缓冲,而车辆行驶的惯性决定了,不可能黄灯一亮,就能保证马上刹住。为了避免闯黄灯而猛踩刹车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后车追尾。应当说,黄灯新规确实需要细化。 比如新加坡就规定,为了保证本车和后者安全而不得已闯黄灯者,就不视为违法,当然也不会遭到处罚。 现在,我们国家的闯黄灯禁令来得太突然,也规定得太机械。这样就难免使驾驶者不适应,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李妍:其实,你们说到的,就是法规实施的具体技术环境,还有新规怎样修改细化的问题,这其实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人性考量、技术铺垫、民意听取等程序必然相关。就说技术环境,如果信号灯有倒计时读秒器,驾驶员过路口其实只要认真看一下读秒器,大概就能做一个判断,因为担心闯黄灯出事故的几率,就会小很多。 我不知道石家庄和长沙在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上有没有安装倒计时读秒器,在重庆,至少我经常路过的路口,都是有倒计时读秒器的。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1-04]执行力源于法律文本的精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