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3万元很像罚酒三杯
www.fjnet.cn 2013-01-09 11:38 李英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市民政局起草的《北京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送审稿)》1月5日公布。草案规定,慈善组织未按规定公开接受捐赠信息、捐赠款物使用信息等,最高将被罚3万元。 慈善不透明伤害了慈善诚信,妨碍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痼疾,监管部门应当治理。不过,北京这一草案的保障措施似乎过于疲软——最严厉的处罚只是罚款3万元,对促进提高慈善组织的透明度能起多大作用,令人怀疑。慈善组织大都不差钱,3万元对很多慈善组织而言是小菜一碟,它们因为账目不透明而得到的利益远远大于3万元。 笔者以为,促使慈善组织提高透明度,应让透明度不达标的慈善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承担个人责任,并且让慈善组织面临退出的风险。去年底,基金会中心网发布了“中国基金会透明指数2012排行榜”,显示行业整体透明度得分不及格。据介绍,只要基金会在任何渠道披露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并且其中项目支出合计占公益支出80%,其分值就可以达到48.8分。但是,全国有63%的基金会合规性指标披露不合格,而它们都通过了民政部门的年检。民政部门应通过提高年检门槛的办法,促使慈善组织提高透明度。 ——河北·李英锋 (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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