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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网络舆论监督

www.fjnet.cn 2013-02-08 08:20  黄振群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最近一段时间,10多位官员受到查处,其中不少是被网络举报的。从涉及不雅视频的重庆北碚区委书记,到涉嫌性侵的黑龙江人大代表,从被曝向情妇写“离婚保证书”的山东农业厅副厅长,到涉嫌滥用职权包庇儿子的太原市公安局长……网络舆论监督的强大威力显现出来。对此,拍手称快的有之,大力倡导的有之,心存忧虑的亦有之。如何善用网络这把双刃剑,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独特优势,成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网络传播具有平等性、虚拟性、交互性、开放性、即时性,在舆论监督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如监督主体、监督客体更为广泛、监督效率更高、监督形式更活、监督成本更低。不过,网络传播的成本相对较低和本身具有的虚拟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民参与监督的随意性和情绪化,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引导和控制,一些不良方面很容易被聚合、放大和传导,导致网络暴力或舆论变异的现象发生。因此,我们应该从网络传播的特点出发,兴利除弊,尽可能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正面作用,减少负面影响。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报告,中国已成为世界新媒体用户第一大国,网络舆论最关注的是官员贪腐和作风问题。及时回应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为此,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监督这个平台,从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核实。尤其对线索比较具体的,应尽快查清并及时反馈,回应社会关切。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同时,把查处的结果在媒体上公布,给公众明确的交代。

对于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行为,也应分门别类做出妥善处理。比如,经查清,领导干部某些行为属于轻微廉洁自律等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通过信访监督等途径,促使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或解释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错误,防止由量变到质变。对不实的舆论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及时澄清,保护干部不受伤害。

在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应对网络舆论进行适当的引导和监管。尤其应大力倡导文明上网之风,引导网民在开展网络舆论监督时尊重事实,既勇于揭露违法乱纪行为,又不做诬陷、夸大事实的事,让坏人受到应有惩治,好人不被冤枉。

网络舆论监督的有序推进,有助于提高民主政治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助于培养全社会的公民意识,让人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事务中去。据有关学者对近13年210起重大舆论事件的研究,网络舆论在67%的事件中起到了推动政府解决问题的正面积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务必善用网络舆论监督。(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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