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陈光标的新闻奖”离中国好声音还有多远?

www.fjnet.cn 2013-02-08 09:11  吴  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月16日,一篇称赞陈光标做公益的时评文章被授予“陈光标新闻一等奖”,奖励1辆奇瑞环保汽车、2万元油卡、20万元现金。1月28日,另两位先生再次因为称赞陈光标的时评获得“陈光标新闻奖”,得到轿车的奖励。

一篇能够见诸报端的时评作品,平均价格约在100—300元之间,价格最高的也只在1000元上下(专栏)。那篇获奖20万元的时评作品,没有在报纸上发表,只在几个免费网站发表。客观的说,市场对之回馈的信息是,质量一般、甚至是不合格的产品,所以只能在门槛最低的媒体发表。但这样的产品却得到了远远超过其市场价格的奖励。在这种启发下,更多的写作者加入了这种文字生产的行列。

接下来,两位时评者再次因为夸奖陈光标言行而获重奖。无形中即释放了这种需求信息:只要是称赞陈光标的时评,都有机会中大奖。而在这种诱惑下,越来越多的时评者加入了“夸陈”的行列。甚至某时评编辑在论坛抱怨,有人将夸奖陈光标做公益的同一篇评论反复投稿,总计投了16遍。获奖之心,路人皆之了。

在这个时代,金钱可以买越来越多的东西。观点?看来也不例外。态度,往往也能够因为金钱而摇摆。但金钱唯独买不来一种东西,那就是判断。观点和态度可以左右摇摆,但判断却根深蒂固,植于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

一个事实是,我们根本没有办法与能力去判断“夸陈”式时评里,作者的真实态度及想法。在缺乏证据的前提下,谁也不能下那个判断——这不是你的真实想法及观点。因为,在这种巨大而强烈的外来干扰下,你已经无法获得他们内心那种客观和真实的判断。无法否认,在时评市场上“投机”心理时常存在。在利益的激励下,写作者会情不自禁地去生产那些社会大众需要的“观点”——那往往是最容易被媒体接受的观点。但现在,陈光标代替了社会大众。他们只生产陈光标一个人需要的观点和态度。

好时评的本质就是一流的判断。真实的判断不一定是一流的,但一流的判断一定是真实的。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要奖励好时评和文字生产者,首先,必须得先鼓励和奖励提供真实判断的时评者。其次,从所有真实判断中,再优胜劣汰,筛选出一流的判断。

一流的判断,有哪些特征?必须是那种与众不同的判断,重复的发言和发现无法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是那种提供成熟和理性的方案及建议。有专门的经历经验才会成熟,有科学学科知识和常识才会有理性,缺乏了经验和知识的眼光,评论方案往往含金量大减,无法推动社会进步;最后,所有的时评归根到底都将回到那个根本问题,事物的真正本质是什么?我们应当对事物采取什么态度和方案?不采取那种选择的人,社会将有何损失?若采取你提供的方案选择,会给社会带来哪些利益?这意味着,它是一种交流与说服的过程,而不仅仅只是停留于称赞与批评。如果没有指导行为和选择的现实方案,只怕世界上最美丽的批评和称赞,都无法解决社会眼前那一个个困扰我们生活的棘手问题。比如,空气污染不会因为夸奖批评被放大,就会得到迎刃而解的改变。但如果我们能够寻找出,愿意污染而不愿意保护的根本原因所在,让人们看到问题的指示牌,才能避免走危险的错路,时评者正是哪个插指示牌的人,可不应该满足于成为一个态度表达者。

我丝毫不怀疑陈光标先生做公益和善事的热心。但在奖励时评身上,他却做了一个错得离谱的选择。这样的金钱激励,鼓励了更多不真实的夸评,为唱赞歌而写赞歌,赞是虚假而做作的。他没有鼓励到更多一流的时评一流的判断。当他只需要以自己为中心的判断,只需要为自己唱赞歌的判断,同时也意味着,很多原本思考力观察力一流的时评人士,为了利润,愿意牺牲真实,去生产低质量的精神产品,它们却有可能得到巨大的奖励。(虚假的判断往往是这种产品劣质的来源)

哪种奖励方式对新闻时评及社会进步是起推动作用?至少应该有如下原则:一是应该尽量鼓励人们讲真话,奖励说真话的人。而是鼓励讲有责任感的真话。三是鼓励讲有价值的真话,能够提供解决社会问题的成熟方案者,提供了一流判断者。

我的一个建议是,作为新闻时评的门外汉,陈光标先生应该筛选出有责任感和影响力的媒体,聘请专业而权威的时评导师,仿效诺贝尔设置可以影响世界进步的“诺贝尔奖”一样,设置中国好声音奖,通过公平和专业的评比,筛选出那些可推进社会进步的一流判断和一流时评,让那些有才华者可以得到被嘉奖的结果,而不是那种会迎合会说假话和巧话者得到鼓励。

只有奖励那些真实的,能够带来改变力量的,能够说服人们愿意改变及妥协的声音,才能真正改变中国生活的面貌。不知道,陈先生是否赞同这一个观点及建议?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