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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不是“城管局”管理

www.fjnet.cn 2013-02-20 07:01  王云帆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当然,各地争相设立城管局,也自有其内在的原委。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至少对于提升执法效率大有裨益。但城管局毕竟不能替代原有的行政职能部门,如何理顺城管局与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关系,避免出现“无利蛰伏,有利早起”的病灶,就成为一大难点。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武汉这一号称“大城管”的地方性法规,正是要解决这一实践中的难题。比如,针对噪音扰民,“条例”就明确了四个相关部门的执罚权限。以“条例”的形式厘清权力的边界,不但有助于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责,也有利于市民依“例”监督。当出现相关部门推诿塞责时,对照条例便不难找出不作为的部门。

应当注意的是,处罚只是管理的一个方面。城市管理更主要的内容其实是服务。我们从媒体的报道中,并未看到“条例”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量的努力。期待另有续接的“城管革命”能够带来更多服务于市民的公共产品。当然,这里所说的城市管理“服务本位”,也非单单指向“城管局”,而是面向所有的公权力机构。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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