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付费”何妨先试行后完善
www.fjnet.cn 2013-02-20 09:33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更多观点: 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话,对于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顶多就是程序的内部流转,而对于病人来说,无需预交医保报销部分费用,其意义不仅仅是手续的简化。“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不妨且试行且观察,在落实中完善。 对于有媒体报道“年内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一事,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说,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是一个典型的帕累托改进,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话,对于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来说,并不需要增加太多成本,顶多就是程序的内部流转,而对于病人来说,无需预交医保报销部分费用,其意义不仅仅是手续的简化。如果医保支付比例是80%的话,等于说病人只要交2万元,就能看10万元的病,对于经济不宽裕、交不起巨额押金的患者来说,是一个何等的利好。 随着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医保支付比例的提升,再加上“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实施,必将有效地缓解公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的焦虑,让公众切切实实享受到发展成果。可以说,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管理部门也意识到这一点,卫生部于2010年发布的《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就提出“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并在河北、河南、山东等地试点。一些地方,生育保险的享受者到医院就诊或生孩子,其费用也是由医院与医保局直接结算,无需就诊者预先支付,受到公众的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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