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监督渠道匮乏是黑记者产生诱因

www.fjnet.cn 2013-02-20 16:25  陈 方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每次探讨“黑记者”为何层出不穷时,舆论大都会紧盯那些给“黑记者”提供活动空间的“市场”,比如那些黑煤矿。一起又一起假记者敲诈丑闻被曝光后,“没有黑煤矿哪有黑记者”的慨叹也充斥着网络。比这种慨叹更理性的反思是,媒体行业的监管也存在漏洞,所以才导致“黑记者”此起彼伏。这些慨叹和反思都没错,但是“黑记者”为何层出不穷,我们到底还是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

维护正义守护公正,是媒体的重要职责,而行使这一职责,绝对离不开“舆论监督”这一重要手段。客观来看,与其他社会监督手段相比,媒体监督所发挥的威力更强大一些,这也决定了媒体在行使监督之责时拥有比较强大的话语权。所以,社会公众为什么会信任甚至“迷信”媒体监督,一定程度上说,是因为社会监督渠道狭窄,公众对社会问题的监督无力,不得不把社会监督的重任托付于媒体。换句话说,社会监督渠道狭窄,成就了媒体监督的一枝独秀。

在一个缺乏制衡的社会生态中,任何一种力量一家独大,都有可能导致“寻租”出现,媒体也不例外。无论是真记者还是假记者,他们靠着“黑”那些问题企业、问题部门大肆敛财,本质上,这就是媒体权力寻租的表现。制止媒体权力寻租,有效监管是一方面,从根本上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则是根治“黑记者”的另一剂良方。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