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驾校算什么市场

www.fjnet.cn 2013-02-25 06:51  刘林德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和谁合谋?除了驾校之间,还有政府。政府进行道路交通管理,驾驶者需要符合一定资质才能上路行驶。按道理,政府管理部门只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驾驶能力就够了,人家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这种能力,政府管不着。《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组织强制性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驾考一定要有《驾校培训纪录》,明显不合法,但却没几个城市愿意改,权大于法,就是这样。

去年,鉴于驾校收费上涨过快,民意反应强烈,省物价局出台政府指导价,目前看来是遭到了驾校的集体漠视和抵制。又不想放开市场,又要顾及民意,两头为难,这跟垄断油企逼宫国家发改委何其相似。所谓养虎遗害,大概如此。

如果再想想驾校的服务质量,跟市场主体就更挨不上边儿,简直就是个权力场,甚至比官老爷还张狂。你交了学费,还得给教练送礼,送了礼,还得忍受他的喝斥嘲弄,被骂了,还得扮媚相赔笑脸,不然就够有小鞋穿。

看起来驾校不少,但你根本没必要根据服务来用脚投票,嘴脸差不多。这还不够说明这个集体是有问题的吗?问题就是行政强制下的“伪市场”,当需要开车的人变得跟骑自行车的人一样多的时候,伪市场满足不了需求,居然还以市场的名目掩盖逐利的疯狂和服务的低劣,真是奇哉怪哉。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13-02/25/content_5125586.htm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