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不看“雷锋”不代表不学“雷锋”

www.fjnet.cn 2013-03-08 15:54  毛建国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学雷锋日,一部讲述雷锋从小学毕业到牺牲的成长经历的传记电影《青春雷锋》在宁上映。“学雷锋日”很热,可《青春雷锋》在南京首日上映,出现了几乎“零票房”的尴尬局面。(3月6日《扬子晚报》)

不看“雷锋”,很容易让人联想成不学“雷锋”。但这里两个“雷锋”的意义显然是不同的:前者代表的只是影片,而后者则代表的是雷锋这个人以及他的精神,这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

应该把“看雷锋”和“学雷锋”区分开来。一个学雷锋的人,未必要去看雷锋电影;一个不看雷锋电影的人,也未必就不学雷锋。换句话说,《青春雷锋》票房不好,并不能代表人们在心中就不向往雷锋的精神,在行为上就不学习雷锋。把“看雷锋”与“学雷锋”简单挂钩,以电影雷锋的票房来推断学雷锋的氛围,是一种典型的道德绑架。

“学雷锋”是一种心灵的需要,源自道德的感召;而“看雷锋”,既然是看电影,就应该考虑到电影的特性,通过电影本身的魅力打动人。真实的雷锋让人感动,但《青春雷锋》这部电影未必好看。

如果说《青春雷锋》的票房不佳,让人有些尴尬的话,那么这种尴尬应该反映到影片的质量上。这启示我们,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广大艺术工作者应该花更多的心思去琢磨如何更好地表现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换一个思路,更注重艺术手法,遵循艺术规律,以雷锋为题材同样可以拍出群众喜欢的电影。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