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向社会放权后如何实现有序

www.fjnet.cn 2013-03-12 06:46  柳扶风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向社会放权,就是给社会组织松绑,给公众开闸放出源头活水。同时,放权不意味放任,而是要依法管理。

此次机构改革,一个鲜明的亮点就是向市场、向社会、向地方放权。在一定意义上说,这一变革的影响,要比几个机构之间的合并和职能整合深远得多。

这一机构改革的基本理念是,管得太死,三者就会失去活力。但政府也有担心,如果管得太松,是否会出现无序?以向社会放权为例,如果能着眼提升社会自净能力,社会管理成本将会降到最低,社会则会更加和谐有序。

社会是谁?无非就是我们自己。公众自己的事,很多不需要政府管理。很多公共事务,靠社会组织就可以打理。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管了太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社会当然就失去活力,社会发育当然就比较迟缓。

向社会放权,就是给社会组织松绑,给公众开闸放出源头活水。事实上,在此次系统性提出向社会放权之前,一些地方已开始给社会组织松绑。比如,让公职人员从社会组织中退出,让一些协会之类的“二政府”从权力翼护下退出。那么,放权后,怎样的政府作为,怎样的社会发育,才能实现社会自净、有序、和谐呢?

有的地方农民自发组织起农民协会,把松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以获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更多获取利益,而不是总处于利益分配的末端。同时,增强话语权,实现自我管理,这是政府乐见的,是凭政府之力干不好的。面对这样的协会,政府应热情鼓励、实质性支持。而在另一方面,有些社会组织干的未必都是正事。政府若懒得管它,岂非大谬?近些年,有慈善组织打着慈善旗号,以收取会费等形式牟利,就为人诟病。这表明,放权不意味放任,而是要依法管理。

对政府部门来说,放权后,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提出了新考验。行政命令是行不通的,强制性手段是不靠谱的,如果沿用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模式,缺乏与社会组织打交道的艺术,只怕会降低政府部门的公信,这或许是政府部门最应当深思的。

社会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一团乱麻,放权是大势。关键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要与时俱进,加速建树法治精神与理念,对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力量,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与社会力量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此,社会才会实现自我发育,自我净化。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