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这样的警车开道可以有

www.fjnet.cn 2013-03-15 22:08  肖 华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医院安保人员于3月8日下午5时在医院二楼发现一个被丢弃的襁褓,襁褓里的婴儿鼻子、导尿处和腹腔都插着管子。由于女婴前期治疗资料不全,加之建湖地方医院条件有限,经与江苏省儿童医院专家沟通确认,需要转入南京市治疗。为了和时间赛跑,建湖县公安部门还为救护车专门配备了一辆警车全程开道护送。(3月14日北京日报)

过去我们也看到不少警车开道的事情,但大多数是为外宾开道,为领导开道,为歌星、影星开道,为客商开道,为会议代表开道等。现在我们看到建湖警方却在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开道,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温暖了很多人的心。

为群众开道,是从体现人性或者救死扶伤的角度出发。警车开道为了抢救生命,这样的开道比一些为领导开道更需要。在最近各地加大作风建设的规定中,有很多地方规定,不得随意使用警车开道、封路,这很有必要。但不随意使用警车开道、封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使用警车开道。如果是为了群众的利益,为了抢救生命,那么这样的开道还是可以有的。如果是为了体现领导的威严,证明高贵身份,这样的开道就应该禁止。

警车是为人民服务的交通工具,警车私用或唯权所用,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所以,我们在一方面出台规定,严禁警车不能随意开道的同时,也要规定警车在群众遇到什么事的情况下,警车可以开道或者申请警车来开道。只有上升到制度化,警车为民开道才会越来越多地出现。警车开道只有成为服务民众的一种方式,才会越多地得到群众认同,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体现更大的价值。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