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欠债14年,算不算个事?
www.fjnet.cn 2013-03-26 11:08 高亚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西南宁陶圩镇农民谢汝忠1999年借给陶圩镇政府28万,至今只讨回4万。每次去镇政府借据上徒增新的公章,且奔波不下十次才能盖下一个章。镇长解释称,县里有县里的困难,其他乡镇也有一大堆历史欠债,这个事,对陶圩镇是大事,但对整个横县就是小事,甚至不算是事。 (3月25日,人民网) 14年前的28万,至今只拿回了4万,债主是一个农民,欠债的则是当地政府。欠债还钱,从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对农民谢汝忠来说,除了拿回债务遥遥无期外,长期的奔波讨债无果,更让他心力交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欠债人看来,即便在当地镇政府算个大事,但从全县的范围来看,这“就是小事,甚至不算是事”。 不妨对欠债人的这番表态做进一步的探究,之所以认为这“欠债14年”在当地县上不算个事,大意无非两种:一者可能当地县政府财大气粗,28万根本就是九牛一毛的事;二者可能是欠债人壮志满满,有很多的大事可做,欠债还钱的事简直就是拉后腿的小事,根本不值得一提。 那么,政府欠债14年,对一个县来说,究竟算不算个事呢?首先,从量上来讲,债务本金高达28万,欠债长达14年,无论这是涉及到个人之见的债务纠纷,还是发生在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债务关系,就债权人而言,这都不能算个小事。其次,从政府本身而言,这也不能说不算个事。农民谢汝忠之所以选择把巨款借给当地镇政府,那是基于对政府的信任,在社会管理中,政府公信力的存在,堪说是政府的生命力,应该是每个政府极为珍视的。公信力的存在,最重要的表现,应该是言而有信。如果因为长期拖欠债务,甚至违约还款,这点钱对一个政府庞大的公共财政来说,确实是小数目,但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却是巨大的,失去了政府公信力,这绝对不是个小事情。再者说,在进行社会公共管理中,对民众的合理诉求,都必须敬畏。有一句经常被官员挂在嘴边的话“群众无小事”,所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意思。 有一个不得不提的细节是,在农民谢汝忠长年的追债过程中,钱未拿到,在借据的下方,已密密麻麻盖了7个公章。除去两个是当年立据时镇政府、镇财政所所盖,其余5个章印下均写有:“某年某月某日已来追过款,但因目前没钱无法归还”字样。拿一枚公章来搪塞债权人,这已经让人觉得不爽,而一句“目前没钱无法归还”,读来虽然多有无奈之意,但是却与民间的那句“要钱没钱,要命只有一条”有着相似的耍无赖意味。这样对债权人,没有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可预期的表态,作为由人民供养的公共管理者,这样的权力强势,不能不说是件让人难过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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