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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不能只罚"带头大哥"

www.fjnet.cn 2013-04-09 16:28  江德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市将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通过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措施,全面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带头闯灯者将处罚没商量,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均为现场处罚。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据4月9日《新京报》)

近段时间,全国很多城市都在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打击行人闯红灯行为,以遏制泛滥成灾的“中国式过马路”。由于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所采取的处罚手段也不一致,罚款标准跨度很大,从5元到200元不等,相应的整治效果也不一样。北京市针对带头闯红灯者处罚,显然是有打出头鸟的意思,试图杀鸡儆猴,吓阻其他市民莫以身违法。

“中国式过马路”的特点就是羊群效应,市民集体违法闯红灯,既有从众心理作祟,亦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北京市处罚“带头大哥”的做法,虽然只盯住带头者更容易些,可以节省执法时间和成本,并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但是,此举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即便能够处罚部分带头者,可挂一漏万的做法,仍然无济于事,反而会强化市民侥幸心理,只要小心点,不做“带头大哥”即可。

面对一群人集体闯红灯,交警只处罚“带头大哥”,就要从中先找出第一个闯红灯者,而且还要有带动作用的人,如此实际上易陷入主观判断,因标准模糊而增加处罚难度,且双方容易引起争执,徒添不必要的麻烦。可见,北京市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出发点对,但处罚标准却过于笼统,不利于执法,也难以达到整治效果。

而且,10元的处罚额度太低,与北京市的生活水平极不相称,根本不会引起市民的痛感,难以起到儆戒作用。此前其它地方整治“中国式过马路”时,也大多遇到这个问题,旧有的处罚标准太滞后,包括警方和市民,大都认为需要提高罚款金额,至少得在100元以上。因此,北京市需要修订处罚条例,提高行人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以配合整治行动。

需要看到,“中国式过马路”的形成因素比较复杂,除了市民法律意识薄弱、从众心理之外,还跟城市交通系统状况、法律环境有关。因此,在采取罚款措施之外,也需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改善市民出行环境,避免市民在红绿灯前耽搁太久。同时,还可考虑引进柔化执法,让违法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通过亲身体验加强认识,效果或许更好些。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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