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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强迫未成年人捐款

www.fjnet.cn 2013-04-26 17:34  蔡辉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丰台区某幼儿园在为地震灾区募集善款时,因“度上掌握不好”,采取了变相强制的方法,老师甚至明示孩子要捐“红色的钱”。

公益助善,本是好事,可方法不当,效果适得其反。

幼儿园的孩子尚未成年,没有收入来源,让他们捐献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真能培养慈善观念吗?更何况,在压力下被迫行善,本身就违背了善的宗旨。

毫无疑问,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道德生活与道德实践,但道德是有前提的。

可以看这样一个著名的悖论:恐怖分子抓了10个人质,如果你杀掉其中一个,他承诺放掉其他人,如果你不杀,他将把10个人都杀掉。那么,该怎样选择呢?

选择杀人,能救下其他9个人,可你也成了杀人犯,显然不道德。而选择不杀人,则意味着你间接杀死了10个人,同样不道德。换言之,不论怎样做,你都将陷于不义。

需要说明的是,面对这个悖论,不能简单地用10大于1来衡量,杀一个人是杀,杀十个人也是杀,从道德角度看,没有本质区别。

要破解这个两难,就要思考道德的本质是什么。道德是出于利他目的而进行的选择,没有选择,道德客观上也就不存在。以该案为例,不论你怎么做,结果都是杀人,那么,事实上你已失去了选择的可能,换言之,它无法用道德来评判,在这样的环境下,善恶已失去意义。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警示是:培养善念,首先要看是否给个体以足够的选择空间,而没有选择,就没有道德。

亚当·斯密曾说,市场是道德的培育所。因为他看到,市场为人们提供了更多选择。这样的睿智值得现代人继承,当我们痛心疾首于日常遭遇的种种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时,我们应首先致力于根本性、框架性的反思。

强迫行善可以起到暂时的作用,可最终会使人们道德沦丧、精神麻木,它是窒息善意的杀手,是养育愚昧的沃土,无论如何,应被屏蔽在校园、幼儿园之外。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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