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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超标”名单岂能秘而不宣

www.fjnet.cn 2013-05-17 17:01  江德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广州对餐饮环节食品抽检,四成五的大米和米制品被检出镉超标。今年2月,媒体曾报道湖南重金属镉超标大米流入广东市场,然而深粮集团表示问题大米已封存,未流入市场。对于广州具体哪些餐饮单位的大米镉超标不合格,广州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只公布数据,暂不便公布具体名单。(据5月17日《南方日报》)

前阵子还说“镉大米”没有流入市场,现在又检出四成五的大米和米制品含镉超标,如此前后矛盾表明有人在说谎,有故意隐瞒真相的嫌疑。大米镉超标事件自曝光以来,相关信息就一直反反复复,搞得民众心神不宁,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担忧会遭受到“镉大米”的毒害。

现在看来,担忧已成现实,“镉大米”早就潜伏在身边,市民也不知吃进去多少“镉大米”了。而最令人恼火的,则是广州食药监局的态度,明明检出问题大米和米制品,却不肯公布具体名单,分明是无视公众的知情权,且有包庇纵容违规者之嫌。真是让人搞不懂,“镉大米”具有致癌风险,而且属于食品安全问题,理应公开相关检验报告,依法对涉事企业予以惩处,岂能瞒着公众不说!

日前“两高”出台的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针对我国《刑法》中“最高可判死刑”的食品犯罪情形,做出了更为细致的具体司法解释,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问题明确了法律底线。而此前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也曾表示,“目前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可见,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准备采取重拳打击的方式,遏制食品领域的违法现象。

而要想肃清食品领域的乱象,就要在打击违法行为的时候,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让公众知道哪些食品有问题,以避免受到伤害。否则,任由公众不明不白吃下问题食品,身体健康遭受戕害,却不肯告知真相的话,即便违法者“人头落地”,也于事无补了。须知,打击食品安全问题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公众不被问题食品伤害,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真相及时公诸于众。

因此,广州食药监局应遵守法律和信息公开原则,将所有“镉超标”大米和米制品的品牌、产品批次,以及所涉及到的餐饮单位,均应依法公开。让公众知晓哪些食品和餐饮企业出事,既能起到预防效果,也可依法索赔。如果坚持秘而不宣的话,不仅难以控制“镉超标”事件,反而会引发民众恐慌情绪,进而抵触所有大米、米制品及餐饮单位,后果将愈发不可收拾,损失也更为严重。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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