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缴1.8万,公积金咋成福利的“筐”?
www.fjnet.cn 2013-05-30 11:08 邓海建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有媒体报道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缴高额公积金,最高者每月超过1.8万元,引发社会热议。连日来,记者来到该公司所在的延吉市进行采访,没想到遇到了层层阻力,无论是该公司还是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以“相关负责人出差或不在”为由拒绝答复。要一个正面回应咋就这么难?(5月29日新华网) 就在很多人担心“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包括高管团队在内的职工上缴高额公积金”一事会否继续“一纠了事”的时候,才忽然发现现在连“罚酒三杯”都那么困难:无人回应,无人担责,无人理你。上个月,兰州石化“万元公积金”事件刚刚平息,现在吉林烟草也来展示他们的傲人福利了。如果深挖下去,这样的连续剧会有“剧终版”吗? 数据显示,2012年,延边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650元,折算下来,仅吉林烟草高管的公积金,就是当地是农民月收入的20到30倍。但如果仅仅纠结在收入差距和收入公平上,似乎很难求得正解:第一,高管的收入比对农民的收入,本身也未必公平;第二,这1.8万元是高还是低,该比对的是其月收入及法规上的缴纳比例,如果超过了规定限额,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眼下的讨论,恐怕不能抽象地盯在“1.8万”上做文章,更没法拿自己的薪资比较这“1.8万”的高或低,而应该看看这“1.8万”是不是与“12%-20%工资额缴存”的一般规定相匹配。有一点是肯定的:收入有高低,公积金自然也有高低,但不能将监管薄弱的公积金领域当做盛放奢侈福利的“筐”——什么部门好处都往里面通存、什么特权福利都往里面挤兑。 公积金上的差异着实应该引起反思:其一,公积金的初衷意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买房难问题”,但今天的公积金,很多时候是“能交的不需要用它买房、买房难的反而交不起”,制度扭曲成这样,何以长期不思转身?其二,国企等单位巨额公积金问题,不仅涉嫌偷税漏税,更涉嫌瓜分国有资产,如果公积金收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是否意味着公共利益可以借助公积金渠道而中饱私囊?其三,从事后地方部门的反应来看,“默认”是一种欲盖弥彰的姿态,那么,相较于财税等刚性制度,为什么同样与“钱”有关、且关乎民生的公积金制度可以如此“弹性十足”? 公积金是多是少本不是问题,问题是多少都得有度而且合规。如果巨额公积金成为“长袖善舞”的领域,这和权钱联手的“合法打劫”又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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