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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糊的房子通过验收是可怕的监管失职

www.fjnet.cn 2013-06-09 09:53  刘凯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规定,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为了防范房屋质量等方面的风险,原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规定:住宅工程经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证。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同时对住宅工程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要加强监督抽查,强化对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

房屋质量低劣,不仅开发商存在合同欺诈之嫌。纸糊的房子通过多个部门的“层层把关”,顺利拿到合格证继而得以出售,相关部门难辞其咎。相关部门以蜻蜓点水抽查检验的办法验房,架空了“分户验收”的规定,也掏空了住房的质量灵魂。

回想民间验房师的惊人之语,正视“纸房门”的现实。一方面开发商要认真反思、积极整改,赔偿村民的损失,不能以“无国标”回避住房质量责任;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前移监管关口,完善验房程序,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与监督问责机制,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把住房质量问题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

依我看,为保证住房建设质量,除了建设部门督查验收以外,可以考虑建立一套独立于开发商与职能部门之外的第三方验房机制,对房屋质量严格把关,让民众住上放心房。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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