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我们真的拿他爸“无能为力”了吗?

www.fjnet.cn 2013-07-04 16:54  王垚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热议:在南京闹市地铁站附近,6岁的晓晓叼着烟,光着身子行讨,旁边跪着父亲周某。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周某始终坚持“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种地太累,还不如这样。”据悉,曾有市民就此事报过警。可是,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7月4日《现代快报》)

老婆跑了、房子没了,只剩3亩薄田,还要拉扯一儿一女,周某的境遇的确容易让人“哀其不幸”。但是,不愿意工作,嫌种地、做保安、环卫工太累,不干,周某的懒惰又叫人“怒其不争”。尤为令人愤怒的是,这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居然还带上女儿一起乞讨,并且为了“钱多”而让其赤身裸体。如此行为,哪里还有丝毫做父亲应有的责任担当,与那些“带香”的不法之徒又有何异?

“养穷人,不养懒人”,这是现代社会救助的基本理念,但对于年仅6岁的晓晓,社会却不能不管不顾。面对市民批评、救助站劝说,周某反复嘟囔“这是我的孩子”,从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是多么落后的观念、何等自私的想法?面对这个近乎令人绝望的父亲,我们不能只是谴责,必须有所行动。因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

诚如律师所言,让晓晓赤身乞讨、吸烟,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虐待儿童。虽说判处其虐待罪比较困难,但剥夺其监护人资格却合情合理。问题是,谁来提出变更监护人呢?这一点在南京“两女童饿死家中”事件时就曾被广泛讨论,但就像有论者指出的那样,相对于孩子的生命安危,这应该根本不是问题。是啊,即使找不到晓晓的母亲,也没有别的亲属愿意接收,不是还有民政部门、还有福利院吗?相关接收条件为什么不能有所改变?当地警察“无能为力”的表态,非但不是在“依法办事”,相反只会令法律蒙羞,令文明齿寒!

近来,深圳、昆山等四地将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消息受到高度关注,不少舆论对普惠型儿童福利的前景充满期待。但我想说的是,如果监护人的责任问题无法得到很好解决,那么财政对于儿童的普惠型补助很可能最终异化为懒惰父母的福利,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未成年人无法选择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有权要求获得物质、精神上的供给与满足,享受教育、医疗等基本权利。万一他们不幸碰上周某这样不负责任的家长,法律、政府理应站出来给他们撑腰、维权、提供保障。否则,我们真的很担心像晓晓这样的孩子的未来,饥饿、疾病、不良习惯会否伴随他们一生,他们的生命难道“未曾开放就要枯萎吗”?

“世界会以如何对待儿童评判一个国家”,我们已经在“两女童饿死家中”一事中犯过一次致命的错误,不该第二次踏进同一条河。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