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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法能让我们更爱读书

2013-08-06 13:10  邓海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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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专家认为,全民阅读是一个系统工程,设立国家级的全民阅读条例以规范和保障各类阅读活动非常必要,其法律化意义重大。(8月4日新华网)

人不学,不知道。中国自古好像就恪守着“耕读传家”的信仰,美誉读书识字的诗文更是汗牛充栋。但今天的现实,显然要令人尴尬:日前,印度工程师孟莎美一篇名为《不阅读的中国人》的文章在微博走红,文章说,他在法兰克福飞往上海的飞机上发现,玩ipad打游戏的基本都是中国人,没人读书。孟莎美感慨,一个有着最悠久阅读传统的国家,现在的国民却难以坐下来看书。

这样感性的认识,其实也有理性的数据支撑:譬如前些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数据显示,2012年,18至70周岁国民人均纸质图书和电子书合计阅读量为6.74本,尽管这个数字比2011年的5.77本上升了0.97本,但与周边国家相比,仍有差距。我们不爱读书了,这是无疑的事实判断。可是,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忽然不爱读书了呢?

这个问题太难回答,倒是两个现实,无可置喙:一是我们早就不知道怎么去拯救“已死”的文学与情怀。2012年,莫言很热,文学依然清冷。莫言小说长居畅销榜首,但买回去细看的有几人?至于莫言故居一下子涌进的各色“朝圣者”,他们爱上的也只是树苗、萝卜的“喜气”,整个中国文学顶多也只是“与有荣焉”罢了。二是读书的价值在失衡的社会规则中被贬值。古代书香传承,离不开“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教诲与实践,遗憾的是,我们今天却在隔三差五地争辩着“读书有用否”——当阅读不能成为人生的硬通货,再美好的教诲,恐怕也只能成为“有闲人”的专享。当然,因为没有爱读书的氛围,“有闲人”最后也只会爱上“王林大师”。

那么,立法真能让我们更爱读书吗?即便初衷良好,还得记住另一句话,徒法难以自行。

2013年全国两会上,依然有代表委员在呼吁设立全民阅读节,也有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全民阅读法》、国务院制定《全民阅读条例》的,但,幻想以一种具象的节日或法律来拯救失魂落魄的阅读习惯,无异于幻想以“人性执法”治愈城管与小贩间的旧伤。自古以来,良好的阅读氛围,离不开四个要素:一是美好的创作者与书写者,二是懂得并能以诗意栖居的性灵,三是以读书为荣、为乐、为资本的社会游戏规则,四是自上而下将阅读视为时尚与取向——这是一个培厚全民阅读习惯的链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靠法律或制度鞭策,约束不出阅读自觉。

2011年,一本外国人写的《低智商社会》就“发现”,在中国,城市遍街都是按摩店,书店却寥寥无几。真正读书的,要么商道厚黑,要么成功秘笈。回头看看,不爱读书,哪里是什么钱与时间的问题?一杯水的钱租本书、一段游戏的时间看本书,未必真是难事。真正的难题是:谁来写书、谁来读书、读不读又怎样……这些问题,都不是一项立法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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