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珍惜网络“意见共同体”

www.fjnet.cn 2013-08-13 08:24  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作为先“潮”起来的中国人,时刻秉持一种“底线自觉”,并以此凝聚更多社会共识,我们就能为转型期中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就能让互联网更多地有益于中国社会的文明转型

日前,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提出网络空间的“七条底线”,不仅成为与会者的共识,也引发了网络的转发热议。有“大V”表示,要“和小伙伴们”“以责任争取更大自由”;也有网友认为,“七条底线”应成为公共讨论的原点。

正如人民网总裁廖玒在论坛上的发言所述,“今天,从微博到微信,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总汇和社交平台,成为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生活中的空气和盐,不可或缺”。在这个全新的公共空间里,亿万网友以无上的热情营造着平等对话的自由天地,却也有一些人将这种登临新大陆式的自由,理解成放纵恣肆的随心所欲。

近几年来,我们目睹了BBS的“六九爆吧”,民族情绪泛滥;见证了“方韩大战”,网友好勇斗狠,忘记了双方最初的分歧是什么;不同群体言语不和,动辄“微博约架”……不知不觉间,快意恩仇的畅所欲言,变成聚啸山林的狂欢,日常社会生活中的言行规范、理性素养和道德自律,在这里被一些人抛在脑后。

网友的个性千差万别,但网络是我们的共同家园;网友的意见百花齐放,但互联网应该是一个彼此尊重的意见共同体。谁不希望自己的家园和谐生动,谁愿意生活在诽谤谩骂满天飞的公共舆论广场?正因如此,人民日报法人微博上,一条“微倡议:微博上请别骂脏话”,转发3万次,评论近万条;一条关于“抵制日货”的“几点建议”,因呼吁文明理性,被转发11万次,评论近2万条。今天的互联网上,寻找“最大公约数”,划出“共同的底线”,不仅是人心所向,更是发展所需。推动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比知识更重要的,是基本共识;比技术创新更迫切的,是为网络文明构筑共同底线。

“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这“七条底线”,表达了一种“权利责任对等”的要求,也体现了一种回归常识、回归责任的努力。今天的互联网,不缺“愤青”,社会转型期种种复杂问题,有的是“吐槽”的题材;缺的是建设性批评和参与性人格,缺的是推己及人的公共理性。只有守住言论底线,才有言论空间的真正自由,才有理性平和的公共讨论和交流,才有在百家争鸣中缔结意见共同体的可能,才不会用舆情撕裂民情,以舆论冲突加剧现实冲突。这一点,对于中国人精神世界的构建,对于中国社会的转型升级,都具有深远意义。

法国作家雨果在其名著《笑面人》中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的地位向上升,我们的责任心就逐步加重。升得愈高,责任愈重。”众声喧哗、消息芜杂的互联网上,与普通网友相比,网络名人粉丝成堆、拥趸甚众,无疑有着更高的话语分贝。他们的言论,往往能收获海量转发、裂变式传播。网络名人不仅要自己守住底线,更有责任引导普通网民塑造议事的公共理性,充当法治倡导者、伦理坚守者,而不是被浮躁情绪裹挟,成为谣言的“扩音器”;更有责任成为国民心态的压舱石,挖掘和还原民间草根的良善,修复和提振社会诚信,释放和转化社会的正能量。

一位网络名人说得好,“我们只有一个互联网”,属于同一个生命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也应该努力缔结意见共同体。5.91亿网民,有幸率先搭乘上信息时代的网络快车,我们得风气之先,实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信息共享、意见交流和感情交融。作为先“潮”起来的中国人,时刻秉持一种“底线自觉”,并以此凝聚更多社会共识,我们就能为转型期中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就能让互联网更多地有益于中国社会的文明转型。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