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官员“捞了就跑,跑了就了”
www.fjnet.cn 2013-08-13 08:52 秦淮川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包括广州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等至少3名官员在6月以来被公布“失去联系”,让官员“失踪”问题再引关注。记者梳理约十年“失踪”的部分官员发现,出逃官员多与经济问题有关,也因此带来巨大损失。一些官员是在“听到风声”甚至被调查后失踪。不少官员是休假式失踪。 “贪饱就跑,跑了就了”,这句话常用来形容外逃贪官。而从最近的案例看,不少官员尚未贪饱——究其原因,一些官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组织部门可能谈过话,或者官员听到自己要被调查或被举报的风声而逃走,也不排除个别官员反应过敏失踪。那些官员浸染官场,一看苗头不对就“扯呼”确有可能,不过既然存在违法违纪,就说明此官并不干净。 防止官员外逃,必须扎紧篱笆。早在1999年,中办就已下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意见》。要求正县(处)级以上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要办理审批手续,要由单位填写备案表,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审核等。副处级出境也要填写备案表。领导干部因私出境,则需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再到公安部门办手续。副省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境,出境审批手续也更严格。程序尽管繁杂,但不少时候流于形式,这让一些官员出境简直就像散步。 实际上,贪官出逃前并非毫无征兆。有专家称,公职人员失踪前做准备,其家庭成员动向一般会发生变动,同时账户、股票、房产等也会发生变化。如果有关部门关注及时,应不难发现蛛丝马迹。 还有一种情况是监督处于失灵或者空心化状态,比如对一定级别的官员缺乏有效监督,“同级纪委管不了,上级纪委又太远”。其行踪如何,别说难睹其尊荣的部下、遥远的上级不知道,连其同僚也不知道。 贪官出逃一旦得逞,必给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防止贪官出逃,应依法管住官员。为减少损失,就得追讨外逃贪官。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工作报告时曾说,五年来,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这一数据耐人寻味,既可看出抓获在逃贪官的成效,也让人想象和发问,尚未抓获的有多少?2003年12月10日,我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签字。该条约明确了追逃机制,资产返还机制,但应该看到,其约束性并不强,因此,如何将外逃贪官引渡回来,仍然面临制度性障碍。有学者称,实现引渡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缔结的条约实现引渡。二是通过国际公约实现引渡。一些国际公约有引渡条款,如果某一国家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则需承担引渡义务。三是通过协商实现引渡。引渡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是一个外交问题、政治问题。如何与更多的国家签署双边引渡条约,值得关注。 贪官出逃,是背叛也是掠夺。只有把紧国门,让贪官无处可逃;跑到天涯海角也会被抓到,才能更好地捍卫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秦淮川(江苏 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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