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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寺庙不应成为主力

2013-08-16 11:59  李小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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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地区历史悠久,作为泉州发达宗教文化的衍生物,已存在的寺庙收养现象在泉州市并不少见。据民政、民宗等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泉州各民政福利系统的孤儿约五六百人,而寺庙收养的弃婴,则超过了千人。(引自8月15日《海峡都市报》)

佛教宗义散播大爱,这无疑是传统文化的瑰宝。现今寺庙在社会救助上,起到了灵活补充政府民政部门及社会慈善机构疏漏的机能。尴尬的是,泉州寺庙在弃婴收养数量上竟成了主力。当然,寺庙主动收养弃婴,对各方都有裨益,但需要指出的是,民政部门、社会慈善机构才是收养的“主要阵地”,寺庙应是“助力”,而非“主力”。

寺庙成为收养主力,虽然有利于及时收养那些遗弃街头、衣不遮体的苦难孩童,让他们有饭可吃,有地可待,但收养之后,寺庙不仅要解决他们目前的生存问题,更要解决随之而来的教育、户籍、医疗等问题。

寺庙成为收养主力,其实也暗示着政府与社会救助体系的缺失,说明当前以民政部门为核心的收养体系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惰政现象明显,尤其是在寺庙收养大量弃婴之后,相关单位没有主动接管、收养,导致功能主动性缺位,被寺庙“越俎代疱”;二是医疗及社会保障不到位,针对寺庙的收养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毕竟寺庙经济能力有限,难以承当庞大的开支,特别是以后的教育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对于这些问题绝不能让寺庙“单打独斗”。

虽然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帮扶已收养的寺庙,但不鼓励再收养”,可问题是有关方面支援力量严重不足的事实,在不断消解着这项政策的执行效果。因为,收养现状没有根本性地改变,收养问题仍然存在,如果政策上让寺庙消积对待,而本身又没有发挥出更大的本位功能,结果只会让被遗弃的小孩更加流离失所。

的确,寺庙不应成为收养的一个主力。但,如果民政部门不能及时完善整个社会收养体系的话,我想寺庙仍然难以从主力的位子上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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