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尊重民意不是形象工程

www.fjnet.cn 2013-08-19 11:43  易国祥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重庆市江北区召开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环节,多了一个程序,就是上百名群众代表,同区人大代表一道,同步监督评价政府工作。在该区,新任命职能部门一把手,也需要经群众的“面试”。(8月11日《重庆晨报》)

当下,只要是把群众摆到很高的位置,一律受到好评,并有论者称为“制度创新”。像重庆这样的做法,估计会被许多地方模仿甚至超越。但我一直不敢苟同。

各级人大常委会开会,有明确法律依据的程式,与会人员有确定的要求,不能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有特殊议题,作特殊安排尚可理解。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这是法律规定的常委会职责。让不是委员的群众审议(不知是否参加表决),于理似乎无错,但于法无据。

至于让群众面试职能部门“一把手”,这也是在现有规定程序里“加塞”。当前干部任用工作要纠偏“以票取人”,随机组织群众当考官,“票源不纯”更难掌控,想让领导在干部任用上加强权重而提责反而落空。除了公开的意义,无法相信干部任用的准确性就更高了。

更多群众参与可以挂一漏万拾遗补缺,这并不是邀普通群众参加的理由,而只能从完善常委会功能提高委员履职素养着手解决。另搞一套,甚至取代它,置人民代表于何地位?

逾越社会层次性和机制连续传动性,热衷于顶层与底层“对接”,有很多公共资源要么是废物,要么遭废弃。也许满足了群众“上位”的心理,但不一定能确立群众主人翁地位。也许能让领导显示亲民形象,但不一定能坚定领导的群众观点。

  • 责任编辑:刘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