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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真相比民警摔婴更可怕

www.fjnet.cn 2013-08-20 18:00  张海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2岁女童被摔案出现河南林州版。一名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名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仅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分。舆论关注后,该民警才被押往安阳看守所异地关押。河南省公安厅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将严格追究林州市公安局不依法办案的责任。目前该局3名主要领导已被停职。

不久前发生的北京摔婴案,带来的社会痛感还没有从人们的心头消散,河南林州又爆出了摔婴案。该案发生在7月20日,被当地“捂”了近一个月。这种针对幼小生命的残忍恶行,一再突破法律的底线,让我们不得不反思人性之恶是多么可怕。事发时,女婴家长并未与涉事民警发生争执,林州市公安局的通报也证实了这一点。摔婴构成了刑事犯罪,如果不严惩嫌犯,不足以震慑犯罪,也会让社会没有安全感。

河南林州摔婴案比北京摔婴案更让人愤怒。一是,林州摔婴案的凶手是一个知法懂法的民警;二是,北京摔婴案很快就受到社会关注,而林州摔婴案则被遮掩了近一个月时间;三是,北京摔婴案嫌犯已经被批捕,而林州摔婴案的嫌犯在舆论关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前,长时间逍遥法外。

就某种意义而言,林州摔婴案内部隐瞒则比民警摔婴本身更可怕。这是因为,民警摔婴毕竟是个体行为,而内部隐瞒则是一种集体行为。内部隐瞒民警摔婴事件,显然是在隐瞒犯罪行为,而且有关部门的做法,极大地损伤了地方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林州摔婴案的隐瞒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隐瞒摔婴案。据悉,7月份,在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的事件。这是该事件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被人提及和披露。如果不是人大领导提及,此事件很可能长期被遮蔽,公众难以知情。二是地方公安部门涉嫌包庇涉事民警。尽管涉事民警被关禁闭15天,但这种按照警务纪律处理的结果显然难以服众。按理说,地方公安部门不仅要向社会公开案情,而且要对涉事民警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涉事民警不仅没有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任何处罚,而且事发后仍在林州市公安局正常工作。

另外,从地方公安部门主要领导逃避记者采访、公安部门要“好好接待”记者以及多人在电话中要求记者不要发稿这些细节来看,也是在有意隐瞒这一事件以及涉事民警。原因大概是,相关部门担心,如果这一事件被公开,当地公安部门的形象会受损。但需要指出的是,隐瞒这一事件及涉事民警,对当地公安部门形象损害更大。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经就案件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工作,不仅将严惩涉事民警,也将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捂盖子”的行为。这值得肯定。需要进一步反思的是,为何此类涉及公职人员的事件,公平正义总要在媒体曝光、舆论关注后才姗姗来迟?如何健全监督与追责机制,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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