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种田”列入课程表,是对教育的纠偏

www.fjnet.cn 2013-09-16 16:25  郭双年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当“种田”列入中小学生的课程表,招农民伯伯当老师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儿了!记者近日获悉,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正在公开招聘一批非在编人员,旨在充实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的管理和师资力量。(9月13日海西晨报 )

前段时间,一位小学三年级女生写的《我爱家乡的西瓜树》作文让老师笑到喷饭,这也不能全怪学生,随着城市化和农民工进城打工,许多孩子已经远离了农村生活,在此情境之下,“何不食肉糜”的诘问也就在所难免。所以,厦门市把心理健康辅导、茶艺、糕点、种田列入中小学生课程,可谓正当其时。

不过,对“种田”老师决不能一招了之,在管理上也必须跟上,否则可能“走过场”。

首先课程设计要科学。要符合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种田”课的学习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这些都需要搞好顶层设计,决不能把“种田”课看轻了,搞成可有可无的“业余课”,那就是对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

其次老师选配要谨慎。农业技术指导老师的招聘条件是45周岁以下,高中学历,农业实践经验丰富,性别不限。在注重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也要把“能说会道”的农民选拔到师资岗位上来,毕竟教学不完全等同于农民种地,既要“做功好”,更要“说功好”。如此才能相得益彰。

第三要建设考评机制。把“种田”课纳入考评体系,防止学好学坏一个样,学与不学一个样,这样,才能使种田知识入脑入心,发挥其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

另外,还要防止招聘中的腐败现象,唯此,才能使“农民伯伯”真正登堂入室。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